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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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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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