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4 电力电容器组(柜)


Ⅰ 一般规定

4.4.1 电力电容器组(柜)应包括架上、架下、柜内、柜外、单体或群体多种安装形式的电容器。
4.4.2 电力电容器组(柜)抗震鉴定时,应重点检查安装方式和与外 接导线连接。
4.4.3 电力电容器组(柜)可不进行抗震验算。

Ⅱ 抗震鉴定

4.4.4 电力电容器组(柜)的抗震鉴定应满足下列规定:
    1 电力电容器组(柜)应与基础固定;
    2 电力电容器引线应为软导线。

Ⅲ 抗震措施

4.4.5 电力电容器组(柜)不满足本节抗震鉴定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采取抗震措施:

    1 电力电容器组(柜)底座应通过地脚螺栓固定在支承结构上;
    2 电力电容器引线不宜采用硬导线,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9度时,硬导线应装设伸缩接头或更换为软导线。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鉴定标准 GB50994-201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