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2 基本规定
2.0.1 图线宽度6应按现行国际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中的有关规定选用。
2.0.2 每个图样应根据复杂程度与比例大小,先选用适当基本线宽度b,再选用相应的线宽。根据表达内容的层次,基本线宽b和线宽比可适当的增加或减少。
2.0.3 建筑结构专业制图应选用表2.0.3所示的图线。
2.0.4 在同一张图纸中,相同比例的各图样,应选用相同的线宽组。
2.0.5 绘图时根据图样的用途,被绘物体的复杂程度,应选用表2.0.5中的常用比例,特殊情况下也可选用可用比例。
2.0.6 当构件的纵、横向断面尺寸相差悬殊时,可在同一详图中的纵、横向选用不同的比例绘制。轴线尺寸与构件尺寸也可选用不同的比例绘制:
2.0.7 构件的名称可用代号来表示,代号后应用阿拉伯数字标注该构件的型号或编号,也可为构件的顺序号。构件的顺序号采用不带角标的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常用的构件代号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2.0.8 当采用标准、通用图集中的构件时,应用该图集中的规定代号或型号注写。
2.0.9 结构平面图应按图2.0.9-1、图2.0.9-2的规定采用正投影法绘制,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仰视投影绘制。
2.0.10 在结构平面图中,构件应采用轮廓线表示,当能用单线表示清楚时,也可用单线表示。定位轴线应与建筑平面图或总平面图一致,并标注结构标高。
2.0.11 在结构平面图中,当若干部分相同时,可只绘制一部分,并用大写的拉丁字母(A、B、C、……)外加细实线圆圈表示相同部分的分类符号。分类符号圆圈直径为8mm或10mm。其他相同部分仅标注分类符号。
2.0.12 桁架式结构的几何尺寸图可用单线图表示。杆件的轴线长度尺寸应标注在构件的上方(图2.0.12)。
2.0.13 在杆件布置和受力均对称的桁架单线图中,若需要时可在桁架的左半部分标注杆件的几何轴线尺寸,右半部分标注杆件的内力值和反力值;非对称的桁架单线图,可在上方标注杆件的几何轴线尺寸,下方标注杆件的内力值和反力值。竖杆的几何轴线尺寸可标注在左侧,内力值标注在右侧。
2.0.14 在结构平面图中索引的剖视详图、断面详图应采用索引符号表示,其编号顺序宜按图2.0.14的规定进行编排,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墙按顺时针方向从左下角开始编号;
2 内横墙从左至右,从上至下编号;
3 内纵墙从上至下,从左至右编号。
2.0.15 在结构平面图中的索引位置处,粗实线表示剖切位置,引出线所在一侧应为投射方向。
2.0.16 索引符号应由细实线绘制的直径为8mm~10mm的圆和水平直径线组成。
2.0.17 被索引出的详图应以详图符号表示,详图符号的圆应以直径为14mm的粗实线绘制。圆内的直径线为细实线。
2.0.18 被索引的图样与索引位置在同一张图纸内时,应按图2.0.18的规定进行编排。
2.0.19 详图与被索引的图样不在同一张图纸内时,应按图2.0.19的规定进行编排,索引符号和详图符号内的上半圆中注明详图编号,在下半圆中注明被索引的图纸编号。
2.0.20 构件详图的纵向较长,重复较多时,可用折断线断开,适当省略重复部分。
2.0.21 图样的图名和标题栏内的图名应能准确表达图样、图纸构成的内容,做到简练、明确。
2.0.22 图纸上所有的文字、数字和符号等,应字体端正、排列整齐、清楚正确,避免重叠。
2.0.23 图样及说明中的汉字宜采用长仿宋体,图样下的文字高度不宜小于5mm,说明中的文字高度不宜小于3mm。
2.0.24 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的高度,不应小于2.5mm。
2.0.1 图线宽度b,除按本标准中的规定外,还应按《统一标准》中“图线”规定选用。
2.0.2 设计人员在制图时,可根据所绘制的图样复杂程度和比例,首先选用适当的基本线宽度b,再选用相关的线宽组。根据绘图的需要可适当的增加或减少。
2.0.3 线宽的比例是根据《统一标准》中相关规定编制的,本次修订增加了实线、虚线中的中粗线性。表2.0.3中的一般用途一栏规定了各种线性、线宽的一般用途,由于篇幅有限,不可能对所有的线性、线宽用途都作出具体的规定,绘图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线性和线宽。
2.0.4 在同一张图纸中,相同比例的图样应选用相同的线宽组。
2.0.5 表2.0.5中的比例规定,根据部分反馈意见对常用比例和可用比例作了相应的修改和调整。
2.0.6 采用绘制详图方法绘制构件图样时,由于构件长和宽度尺寸相差比较悬殊,当形状简单可以清楚的表达有关信息时,可以在纵、横两个方向采用不同的比例。轴线和构件也可采用不同的比例绘制。
2.0.7 用构件代号表示构件的种类和顺序早被工程技术人员接受和使用,注意在构件编号时,构件的顺序号不宜带下脚标。一般常用的构件代号可按本标准中附录A规定选用。
2.0.8 当图纸中的构件选用标准图或通用图集时,应标注相应图集中的构件代号或型号。
2.0.9 正投影法绘制平面图是结构专业的基本绘制方法,对于特殊平面为更清楚表达某些内容,也可以采用仰视投影法绘制,但是应注明投影方法。
2.0.10 结构专业的平面图上的定位轴线应与建筑图纸一致,使在同一工程项目中的图纸更规范和标准。在简单的平面图中构件均与轴线居中时,也可以采用单线条绘制,结构平面图中应注写结构标高。
2.0.11 为简化绘图提高工作效率,对于重复内容用相同部分的分类符号表达,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也可以使图面简单清晰。对分类符号圆圈直径的规定是为避免与其他带圆圈符号或轴向符号的混淆。
2.0.13 本条规定了在绘制单线的桁架立面图时,需要标注杆件的轴线尺寸、杆件的内力和反力值的标注位置。
2.0.14 在结构平面图上索引节点时,应按规定的顺序编排,对于较大的工程或索引节点较多时方便查找。
2.0.15 本条为新增内容。索引部位投射方向的规定在《统一标准》中很明确,但很多技术人员依然不清楚,在工程施工中也发生过纠纷,为使工程技术人员更明确索引符号的剖切位置与投射方向的规定,在本标准中增加此条。
2.0.16 本条为新增内容。规定了索引符号的组成和圆圈直径的规定。
2.0.17 本条为新增内容。规定了索引详图符号的线型和圆圈的直径。
2.0.18 本条为新增内容。规定了索引位置与被索引出的详图在同一张图纸时的表达方式。
2.0.19 本条为新增内容。规定了索引位置与被索引出的详图不在同一张图纸的表达方式。“反索引”符号便于从索引详图中找到索引的位置。
2.0.20 当构件采用详图方式绘制纵剖面时,由于构件较长且重复的部分较多时,用折断线断开适当省略重复部分,可以简化图纸提高工作效率。
2.0.21 图纸中的图样与图名和标题栏中的图名,应准确地表达图中内容且应简练和准确,避免文不对题、
2.0.22 本条为新增内容。图纸中的文字、数字和符号等内容应清晰地表达,特别采用计算机绘图应避免重叠和线型过细,而无法辨认。
2.0.23 本条为新增内容。规定了汉字宜采用的字体和最小高度,避免文字太小无法辨认,但也不宜过大。
2.0.24 本条为新增内容。规定了除汉字外其他字体和符号最小高度的规定,避免字体太小及字体太高太大发生重叠而无法辨认。
说明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