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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室内外设计参数
3.2.1 室内空气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有关规定。
3.2.2 室外设计计算参数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有关规定。
3.2.3 空调区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有关室内空气质量、污染物浓度控制等的卫生要求。
3.2.4 空调区采用低温送风空调系统时,夏季室内设计温度宜比采用常温送风的空调系统提高1℃;当空调区划分内外区且外区需要供暖时,外区冬季室内设计温度不宜比内区高2℃。
条文说明
3.2.1 变风量空调系统主要服务于高档办公、商业建筑等,其室内设计参数的确定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前提下,可适当提高标准。
3.2.3 空调区的空气质量按《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的要求有物理、化学、生物和放射四类质量要求,本规程要求除了物理性指标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有关规定外,其他指标应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的要求。
3.2.4 常温送风空调系统的室内相对湿度为50%~60%,而低温送风空调系统的室内相对湿度为40%左右,根据ASHRAE标准,室内相对湿度从50%下降到35%时,干球温度可提高0.56℃而热舒适度不变,近年的研究证明提高的数值可达1℃或更高。如不提高设计干球温度,系统将增加潜热负荷,夏季人穿衣少时会感觉偏冷。因此,推荐将室内设计温度提高1℃,以免空调负荷过大。
冬季内、外区分别供冷、供暖时,为限制室内混合损失,减小外围护结构热负荷,外区室内设计温度一般低于内区设计温度,如当内区室内设计温度取22℃时,外区室内设计温度应低于内区,可取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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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设计
- 3.1 一般规定
- 3.2 室内外设计参数
- 3.3 负荷计算
- 3.4 系统设计
- 3.5 空气处理机组
- 3.6 末端装置
- 3.7 自动控制
- 3.8 节能设计
- 4 设备与材料
- 4.1 一般规定
- 4.2 变风量空气处理机组
- 4.3 变风量末端装置
- 4.4 风口、风管和保温
- 5 施工与安装
- 5.1 一般规定
- 5.2 通风空调系统施工安装
- 5.3 电气及自控系统施工安装
- 6 调试
- 6.1 一般规定
- 6.2 调试流程
- 7 综合效能调适
- 7.1 一般规定
- 7.2 综合效能调适项目
- 7.3 质量检测与验收
- 8 运行管理
- 8.1 一般规定
- 8.2 管理要求
- 8.3 运行要求
- 8.4 维护要求
- 本规程用词说明
- 8.5 节能运行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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