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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4 章规定的要求,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应重新从两倍数量的包装中取样,复验后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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惰性气体灭火剂 GB2012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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