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主页
>
规范
>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XF703-2007
>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搜索
前言
本标准的4.1、4.2、4.3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九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铁男、朱力平、马恒、李淑惠、沈纹、季俊贤、沈友弟、赵庆平、冯王碧、熊军、朱鸣、冯婧钰、宋树欣、田亮、倪照鹏、王宗存。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上一节:
没有了
下一节:
引言
目录导航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规定
5 防火分隔措施
6 辅助疏散设施
7 自动灭火和火灾自动报警
8 火源控制
9 其他要求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去登录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XF703-2007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