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25.1 主控项目


25.1.1 建筑物等电位联结的范围、形式、方法、部位及联结导体的材料和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施工中核对设计文件观察检查并查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25.1.2 需做等电位联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或外界可导电部分的连接应可靠。采用焊接时,应符合本规范第22.2.2条的规定;采用螺栓连接时,应符合本规范第23.2.1条第2款的规定,其螺栓、垫圈、螺母等应为热镀锌制品,且应连接牢固。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处。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