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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通用功能试验方法


6.2.1 运行受理软件,观察并记录受理软件进入工作状态情况。
6.2.2 查看受理软件的文字信息显示界面和地理信息显示界面情况。
6.2.3 查看并记录受理软件信息显示内容,观察未受理信息不被其他信息覆盖情况,观察并记录当前受理员状态信息显示情况。
6.2.4 进行不同受理员注销、登录、值班记事、退出及运行受理软件等操作,记录上述操作时间及相关内容,通过受理软件查询窗口查看上述操作时间及内容与记录一致情况。
6.2.5 查看受理软件操作权限设置及作用情况。
6.2.6 修改系统的标准时钟,观察并记录受理软件与系统标准时钟同步情况;修改受理软件的运行时钟,执行时钟同步申请操作,观察并记录受理软件与系统标准时钟同步情况。
6.2.7 人为制造违规操作,如越权操作等,观察并记录受理软件提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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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5部分:受理软件功能要求 GB26875.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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