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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火物质试验方法


7.1.1 固体发火物质
7.1.1.1 试验1
    a) 将调整好的滤纸放在有柄瓷质蒸发皿上;
    b) 取0.5mL的试验样品,放在滤纸中间,观察5min以内是否出现自燃或炭化现象;
    c) 重新制备试验样品,重复上述试验5次,如果其中有一次出现自然或炭化,则该试验物质属于发火物质。
7.1.1.2 试验2
    经过7.1.1.1的操作,均不能认定为发火物质时,应对试验样品进行下列操作:
    a) 在周围没有可燃物的通风橱内,放置无机隔热板;
    b) 取1mL 的试验样品,使其从1m高的地方落到无机隔热板上,观察其在落下途中及落下后5 min 以内有无自燃现象;
    c) 重新制备试验样品,重复上述试验5次,如果其中有一次出现自燃,则该试验样品属于发火物质。
7.1.2 液体发火物质
7.1.2.1 试验1
    a) 用移液管或注射器抽取 0.5 mL 的试验样品;
    b) 用 30 s 的时间以均匀的速度,从 10 mm~20 mm 的高度使试验样品滴落到蒸发皿中,观察从开始滴落起 5 min 以内是否出现自燃现象;
    c) 重新制备试验样品,重复上述试验 5 次,如果其中有一次出现自燃,则该试验样品属于发火物质 。
7.1.2.2 试验2
    经过 7.1.2.1 的操作,均不能认定为发火物质时,应对试验样品进行下列操作:
    a) 将调整好的滤纸放在蒸发皿上;
    b) 用移液管或注射器抽取 0.5 mL 的试验样品;
    c) 用 30 s 的时间以均匀的速度,从 10 mm~20 mm 的高度使试验样品滴落到滤纸的中间,观察从开始滴落起 5 min 以内是否出现自燃或炭化现象;
    d) 重新制备试验样品,重复上述试验 5 次,如果其中有一次出现自燃或炭化现象,则该试验样品属于发火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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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3部分:易于自燃的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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