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7.2 自热物质的升盆发热试验


    对在 7.1.1 试验中没有出现自燃或炭化现象的固体试验样品进行下列操作:
7.2.1 边长25mm立方体容器的试验
    a) 将粉状或颗粒状的试验样品装入边长 25mm的试样容器,墩实装满;
    b) 将试样容器用容器罩罩住,并将其放入试样容器吊篮中,在试验样品的中心部位插入一支热电偶,然后将试样容器吊篮挂在烘箱的中心;
    c) 将烘箱的温度升高到140℃并保持 24 h,通过观察确定是否出现自燃,或试验样品温度是否超过 200°C 。如果出现自燃或试验样品温度超过 200°C ,该试验样品属于Ⅱ级易于自燃的物质。否则进行 7.2.2 项试验。
7.2.2 边长100mm 立方体容器的试验
    a) 将粉状或颗粒状的固体试验样品装入边长 100mm的试样容器,墩实装满;
    b) 重复 7.2.1 试验中的 b)、c)步骤。如果出现自燃或试验样品温度超过 200°C ,该物质属于Ⅲ级易于自燃的物质。否则,该物质不属易于自燃的物质。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3部分:易于自燃的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3-2005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