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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气体干扰试验


6.23.1 目的
       检验室内使用的探测器抗气体干扰的能力。
6.23.2 要求
       室内使用的探测器抗气体干扰的能力应满足5.1.17条要求。
6.23.3 方法
6.23.3.1 将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的探测器置于体积分数为0.1%的乙醇环境中工作10min后,再将探测器置于正常环境条件下工作10min。
6.23 3.2 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探测器是否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6.23.3.3 试验结束后,按6.4.3条方法测量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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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4部分: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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