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 总则


1.0.1 为预防人身伤害以及火灾与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中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设计。
1.0.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已作废】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09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