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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损失统计方法 XF18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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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人身伤亡
5.5.1 自火灾扑灭之日起7日内,因火灾或灭火救援中的烧灼、烟熏、砸压、辐射、碰撞、坠落、爆炸、触电等原因导致的死亡、重伤和轻伤人数应作为统计范围。
5.5.2 应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检验鉴定机构出具的尸体检验、人身伤害医学鉴定结果等, 进行统计。
5.5.3 重伤、轻伤按《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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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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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损失物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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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统计分类
5 统计要求
5.1 总则
5.2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
5.3 火灾现场处置费
5.4 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
5.5 人身伤亡
6 损失物识别
7 统计技术方法
附录A (规范性附录)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分类界定范围
附录B(规范性附录)成新率确定方法
附录C(规范性附录)损坏等级及烧损率确定方法
附录D(规范性附录)文物建筑保护级别系数、调整系数取值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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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损失统计方法 XF18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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