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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光学性能
5.6.1 球镜度和柱镜度
护目镜的球镜度和柱镜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5.6.2 棱镜度和棱镜度互差
护目镜左、右镜片的棱镜度和棱镜度互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5.6.3 透射比
5.6.3.1 光透射比
对于不具备滤光效果的镜片或护目镜,在参考点处的光透射比应大于85%。
5.6.3.2 光透射比局部变化
对不具备滤光效果的镜片或护目镜,在以镜片的参考点为圆心,在直径为40mm的圆形区域内,或 在距镜片边缘向内不小于5mm的环形区域内任意两点之间的光透射比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5%。
对装配后有滤光效果的护目镜,其左右镜片参考点所对应的光透射比值之间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 15%。
5.6.4 广角散射
护目镜的广角散射测量值应不大于2%。
5.6.3.1 光透射比
对于不具备滤光效果的镜片或护目镜,在参考点处的光透射比应大于85%。
5.6.3.2 光透射比局部变化
对不具备滤光效果的镜片或护目镜,在以镜片的参考点为圆心,在直径为40mm的圆形区域内,或 在距镜片边缘向内不小于5mm的环形区域内任意两点之间的光透射比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5%。
对装配后有滤光效果的护目镜,其左右镜片参考点所对应的光透射比值之间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 15%。
5.6.4 广角散射
护目镜的广角散射测量值应不大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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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光学性能
- 5.7 抗冲击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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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一般要求
- 7.2 外观检查
- 7.3 头带检查
- 7.4 质量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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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 光学性能试验
- 7.7 抗冲击性能试验
- 7.8 耐磨性能试验
- 7.9 耐紫外老化性能试验
- 7.10 耐热性能试验
- 7.11 耐腐蚀性能试验
- 7.12 镜片防雾性能试验
- 7.13 熔融金属和炽热固体防护性能试验
- 7.14 化学雾滴防护性能试验
- 7.15 粉尘防护性能试验
- 7.16 剌激性气体防护性能试验
- 8 检验规则
-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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