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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整车要求
4.2.1 抢险救援车应由底盘、随车吊或具有起吊功能的随车叉车、绞盘、照明系统等部分组成,并随车配备抢险救援器材,具有起重、牵引、照明等功能。
4.2.2 抢险救援车燃油箱容积应保证消防车行驶100km后可以完成随车吊50次工作循环。
4.2.3 抢险救援车的驾乘员人数应为6~12人。
4.2.4 随车吊操作处应设有指示随车吊臂液压系统工作压力的压力表。当绞盘为液压绞盘时,应在其操作处设有指示绞盘液压系统工作压力的压力表。
4.2.5 液压油箱附近明显位置处应设有告知用户所用液压油牌号、使用温度范围、容量、更换周期及更换液压油时应注意事项的标牌。液压油箱应设置指示箱内液压油液位和温度的装置。
4.2.6 应在操作人员可见处设置随车吊或随车叉车、绞盘和照明系统的文字或图示操作说明及警示说明.操作说明和警示说明应使用不同的颜色或不同大小的字体加以区分。对于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操作应有警示标识,警示标识的颜色应符合GB 15052—2010第9章的规定,字体大小应使操作人员清晰阅读。
4.2.2 抢险救援车燃油箱容积应保证消防车行驶100km后可以完成随车吊50次工作循环。
4.2.3 抢险救援车的驾乘员人数应为6~12人。
4.2.4 随车吊操作处应设有指示随车吊臂液压系统工作压力的压力表。当绞盘为液压绞盘时,应在其操作处设有指示绞盘液压系统工作压力的压力表。
4.2.5 液压油箱附近明显位置处应设有告知用户所用液压油牌号、使用温度范围、容量、更换周期及更换液压油时应注意事项的标牌。液压油箱应设置指示箱内液压油液位和温度的装置。
4.2.6 应在操作人员可见处设置随车吊或随车叉车、绞盘和照明系统的文字或图示操作说明及警示说明.操作说明和警示说明应使用不同的颜色或不同大小的字体加以区分。对于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操作应有警示标识,警示标识的颜色应符合GB 15052—2010第9章的规定,字体大小应使操作人员清晰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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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节:4.3 底盘改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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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技术要求
- 4.1 基本要求
- 4.2 整车要求
- 4.3 底盘改制要求
- 4.4 专用装置要求
- 4.5 仪器仪表要求
- 4.6 器材的摆放、固定和配备
- 4.7 警报灯具
- 4.8 随车文件、工具及易损件
- 5 试验方法
- 5.1 基本要求试验
- 5.2 整车要求试验
- 5.3 底盘改制要求试验
- 5.4 专用装置要求试验
- 5.5 仪器仪表试验
- 5.6 器材的配备、摆放固定检查
- 5.7 警报灯具试验
- 5.8 随车文件、工具及易损件检查
- 6 检验规则
- 6.1 检验分类
- 6.2 判定规则
-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7.1 标志
- 7.2 包装
- 7.3 运输
- 7.4 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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