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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光测系统校准


A.4.1 总则
    光测系统应该在试验前,调整、维护、修理后或烟气测量系统的支撑架、排气系统的一些主要部件更换后以及至少每6个月应进行一次校准。校准包括两个部分:输出稳定性检查和滤光片检查。
A.4.2 稳定性检查
    在测量系统运行时进行下列校准步骤,辐射板不应开启。
    a)  设置排气系统的空气流量为(2.5±0.2) m³/s。
    b)  开始计时,并以30min为周期记录下光接收器的信号。
    c)  用最小二乘法拟合程序,通过各数据点画出一条相匹配的直线来测量漂移。这条线性趋势线在0min和30min时的读数之差的绝对值表示漂移。
    d)  通过计算线性趋势线的附近点的均方根偏差来确定噪声值。
A.4.3 检查烟气测量系统的滤光片
    校准光系统时,至少应使用5块光密度范围在0.05到2.0(透光率为89%~1%)的中性滤光片进行校准,光密度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在上式中,I表示0到1范围内的透光率(1对应100%的透光率)。
A.4.4 滤光片检查
    光系统可以采用下列步骤进行校准。
    在测量系统运行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校准。
    a)  将一块遮光片插入滤光片夹中,调整为0;
    b)  移出遮光片,调整光接收器的信号至100%;
    c)  开始测量,并且以2min为周期记录下光接收器的信号;
    d)  插入每张中性滤光片,并至少记录1min内相应的信号值;
    e)  停止数据采集,计算每个滤光片的平均透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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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地材料的燃烧性能测定 辐射热源法 GB/T1178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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