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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辅助设备
5.3.1 厂方应根据辅助设备的设计负荷及用途来进行设计。 轻型辅助设备的设计负荷为1.33kN,通用型辅助设备的设计负荷为2.67kN。
5.3.2 承载用刚性部件的材料应为经锻造、压铸、压延或冲制的金属。
5.3.3 如带扣是辅助设备的组成部分,带扣的边角半径应不小于6mm。
5.3.4 安全钩应为手锁或自锁式设计。
5.3.5 金属部件和金属零件应无棱角、毛刺,不得有裂纹、明显压痕和划伤等缺陷,其边缘应呈弧形。
5.3.6 用于辅助设备的织带和缝线应由原纤维制成,纤维类型为聚酰胺纤维或聚酯纤维。
5.3.7 用于辅助设备的织带的边缘应采用热封或其他措施来防止织线松脱。
5.3.8 用于辅助设备的织带上的缝线应与织带相匹配,用肉眼易于检查;缝合接口及缝合末端回缝应不少于13mm;线路、针迹应顺直、整齐,无明显弯曲或堆砌,无跳针、开线、断线。
5.3.2 承载用刚性部件的材料应为经锻造、压铸、压延或冲制的金属。
5.3.3 如带扣是辅助设备的组成部分,带扣的边角半径应不小于6mm。
5.3.4 安全钩应为手锁或自锁式设计。
5.3.5 金属部件和金属零件应无棱角、毛刺,不得有裂纹、明显压痕和划伤等缺陷,其边缘应呈弧形。
5.3.6 用于辅助设备的织带和缝线应由原纤维制成,纤维类型为聚酰胺纤维或聚酯纤维。
5.3.7 用于辅助设备的织带的边缘应采用热封或其他措施来防止织线松脱。
5.3.8 用于辅助设备的织带上的缝线应与织带相匹配,用肉眼易于检查;缝合接口及缝合末端回缝应不少于13mm;线路、针迹应顺直、整齐,无明显弯曲或堆砌,无跳针、开线、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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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型号
- 5 设计、外观和加工要求
- 5.1 安全绳
- 5.2 安全带
- 5.3 辅助设备
- 6 性能要求
- 6.1 安全绳
- 6.2 安全带
- 6.3 辅助设备
- 6.4 成套系统
- 7. 试验方法
- 7.1 外观和加工质量检查
- 7.2 安全绳破断强度和延伸率测试
- 7.3 耐高温性能试验
- 7.4 安全带正立方向静拉力试验
- 7.5 安全带倒立方向静拉力试验
- 7.6 安全带水平方向静拉力试验
- 7.7 安全带冲击试验
- 7.8 安全钩开口闭合状态长轴方向静拉力试验
- 7.9 安全钩开口打开状态长轴方向静拉力测试
- 7.10 安全钩短轴方向静拉力测试
- 7.11 上升器和抓绳器静拉力试验
- 7.12 下降器静拉力试验
- 7.13 便携式固定装置静拉力试验
- 7.14 滑轮装置静拉力试验
- 8 检验规则
- 8.1 检验分类
- 8.2 出厂检验
- 8.3 型式检验
-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 附录A (规范性附录)绳索破断强度和延伸率的测试
- 附录B (资料性附录)消防用防坠落装备的用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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