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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机箱要求


5.8.1 便携式卫星站机箱总数应不多于5个,天线机箱数量应不多于2个,主机设备机箱不多于2个, 电源机箱不多于1个。所有机箱应便于背负或手提。
5.8.2 便携式卫星站的机箱闭合后应有良好的防水、防尘、抗震动、抗压性能。按6.8.2规定试验后, 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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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卫星通信系统 第2部分:便携式卫星站 XF/T971.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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