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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出厂检验


6.2.1 产品应由生产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
6.2.2 出厂检验的项目为本部分的4.1、4.2、4.4.1~4.4.3。其中,4.1、4.2为必检项目,4.4.1〜 4.4.3为抽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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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2部分:逃生缓降器 GB21976.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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