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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2部分:逃生缓降器 GB21976.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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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出厂检验
6.2.1 产品应由生产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
6.2.2 出厂检验的项目为本部分的4.1、4.2、4.4.1~4.4.3。其中,4.1、4.2为必检项目,4.4.1〜 4.4.3为抽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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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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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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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型号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质量
4.2 主要部件结构、尺寸及材质要求
4.3 强度
4.4 下降速度
4.5 抗跌落性能
4.6 抗冲击性能
4.7 可靠性
4.8 耐腐蚀性能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5.2 外观质量检查
5.3 主要部件结构、尺寸及材质检查
5.4 强度试验
5.5 下降速度试验
5.6 抗坠落性能试验
5.7 抗冲击性能试验
5.8 可靠性试验
5.9 耐腐蚀性能试验
6 检验规则
6.1 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6.3 抽样
6.4 判定规则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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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2部分:逃生缓降器 GB21976.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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