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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计算
12.1 概述
本条中的公式是基于图6气体分析系统,只测量了氧气的情况。对于有辅助气体(CO2、CO或H2O)分析装置,而未从氧气的取样线路中去除CO2的情况,公式可参见附录F。如果去除了CO2(即使是单独对CO2进行了测量),则应使用公式(5)~公式(7)。
12.2 耗氧分析的标定常数
每个试验日应进行10.2.4规定的热释放速率标定。如果某一次的标定常数C与前一次的差超过5%,则表明装置可能存在问题。标定常数C,由下式计算:
式中:
——供给甲烷的热释放速率,单位为千瓦(kW)(见10.2.4)。
其中12.54×10³是甲烷的△hc/r0,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1.10是氧气和空气的摩尔质量比。
12.3 热释放速率
12.3.1 在进行其他计算之前,利用记录的氧分析仪数据和滞后时间,根据下式计算氧分析仪读数:
12.3.2 热释放速率,由下式计算:
式中:
试样的△hc/r0取值为13.1×10³kJ/kg,除非已知更准确的值,而且是根据1 min的基线测量期间测得的氧分析仪输出的平均值来确定的。
12.3.3 单位面积的热释放速率,由下式计算:
式中:
As——试样的初始暴露面积,为0.0088 m²。
12.4 排气管道的流量
排气管道内的质量流量,单位为千克每秒(kg/s),由下式计算:
12.5 质量损失速率
12.5.1 每一时间间隔的质量损失速率,可以利用下列五点差分公式计算。
12.5.2 主要燃烧期(即燃料质量损失从10%到90%变化期间)的质量损失速率,由下式给出:
本条中的公式是基于图6气体分析系统,只测量了氧气的情况。对于有辅助气体(CO2、CO或H2O)分析装置,而未从氧气的取样线路中去除CO2的情况,公式可参见附录F。如果去除了CO2(即使是单独对CO2进行了测量),则应使用公式(5)~公式(7)。
12.2 耗氧分析的标定常数
每个试验日应进行10.2.4规定的热释放速率标定。如果某一次的标定常数C与前一次的差超过5%,则表明装置可能存在问题。标定常数C,由下式计算:
——供给甲烷的热释放速率,单位为千瓦(kW)(见10.2.4)。
其中12.54×10³是甲烷的△hc/r0,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1.10是氧气和空气的摩尔质量比。
12.3 热释放速率
12.3.1 在进行其他计算之前,利用记录的氧分析仪数据和滞后时间,根据下式计算氧分析仪读数:
试样的△hc/r0取值为13.1×10³kJ/kg,除非已知更准确的值,而且是根据1 min的基线测量期间测得的氧分析仪输出的平均值来确定的。
12.3.3 单位面积的热释放速率,由下式计算:
式中:
As——试样的初始暴露面积,为0.0088 m²。
12.4 排气管道的流量
排气管道内的质量流量,单位为千克每秒(kg/s),由下式计算:
12.5.1 每一时间间隔的质量损失速率,可以利用下列五点差分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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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试样安装架
- 6.6 定位架
- 6.7 带流量测量仪的排气系统
- 6.8 气体取样装置
- 6.9 点火电路
- 6.10 点火计时器
- 6.11 氧分析仪
- 6.12 热流计
- 6.13 标定燃烧器
- 6.14 数据采集分析系统
- 6.15 防护屏(可选)
- 7 待测制品的要求
- 8 试样制备及准备
- 9 试验环境
- 10 标定
- 11 试验程序
- 12 计算
- 13 试验报告
- 附录A (资料性附录)注释及操作员指导
- 附录B (资料性附录)分解、精度和误差
- 附录C (资料性附录)质量损失速率和有效燃烧热
- 附录D (资料性附录)垂直定位的测试
- 附录E (资料性附录)工作热流计的标定
- 附录F (资料性附录)有辅助气体分析的热释放速率计算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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