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D类干粉灭火剂
Fire extinguishing media—D powder
GA 979-2012
2012-02-01发布  2012-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本标准的第5章和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灭火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山东环绿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素消防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姝、戴殿峰、马建明、刘玉恒、包志明、张彬、张璐、秦玉旺、云洪。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安全警示:灭火试验对人身和财产可能带来危害,应注意做好防护措施;试验用金属钠应严禁与水接触,取放时应采取适当措施,严禁与皮肤直接接触。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D类干粉灭火剂 XF979-2012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