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主页
>
规范
>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XF1283-2015
>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搜索
7 火情处置和协助调查
7.1 火灾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组织安全疏散,实施初起火灾扑救。
7.2 火灾扑灭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使用人应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事故调查。
7.3 未经火灾调查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破坏火灾现场。
7.4 火灾调查结束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总结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上一节:
6.4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下一节:
8 消防档案
目录导航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一般要求
5 消防安全责任
6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6.1 通则
6.2 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6.3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6.4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7 火情处置和协助调查
8 消防档案
参考文献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去登录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XF1283-2015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