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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隔墙与整体收纳
8.4.1 内隔墙的设计应与建筑内部空间设计紧密结合,并宜与室内电气管线等进行协调。
8.4.2 内隔墙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宽度尺寸宜为基本模数的整数倍数,优先尺寸宜为600mm。
2 厚度尺寸宜为分模数M/10的整数倍数,分户内隔墙的优先尺寸宜为200mm,分室内隔墙的优先尺寸宜为100mm。
8.4.3 整体收纳的外部尺寸应结合住宅使用要求合理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容纳整体收纳的墙体空间,宜在设计阶段予以定位。
2 收纳空间长度及宽度净尺寸宜为分模数M/2的整数倍数。
3 收纳单元柜体深度优先尺寸宜为350mm、400mm、450mm、600mm、900mm。
条文说明
8.4.3 整体收纳应采用工厂预制单元柜现场组装拼合方式,避免木工现场作业和大量“非标尺寸定制”。通过模数化设计、工厂批量化生产、装配化安装,减少现场垃圾,同时缩短工期、降低造价、提高质量。
宽、深、高三个方向符合模数数列的标准收纳单元柜,可根据空间及功能的不同,通过灵活的组合做到符合人体工程学、满足不同使用功能,实现标准化基础上的多样化。同时,选用不同的色彩、材质、功能五金,极大丰富其功能细节及观感,满足居住者的个性化需求。表5为依据工程经验总结的常用收纳部品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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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模数网格
- 4.1 一般规定
- 4.2 网格确定
- 4.3 网格应用
- 4.4 网格协调
- 5 功能空间
- 5.1 一般规定
- 5.2 公共空间
- 5.3 套内空间
- 6 结构系统
- 6.1 一般规定
- 6.2 结构构件与连接
- 7 外围护系统
- 7.1 一般规定
- 7.2 外墙围护系统
- 7.3 屋面围护系统
- 8 内装系统
- 8.1 一般规定
- 8.2 集成式厨房
- 8.3 集成式卫生间
- 8.4 隔墙与整体收纳
- 8.5 吊顶、楼地面与内门窗
- 9 设备与管线系统
- 9.1 一般规定
- 9.2 设备
- 9.3 管线
- 9.4 设备管线的预留预埋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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