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7 管网计算
6.7.1 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居住小区室外热水干管的设计流量可按本标准第3.13.4条的规定计算确定。建筑物的热水引入管应按其相应热水供水系统总干管的设计秒流量确定。
6.7.2 建筑物内热水供水管网的设计秒流量可分别按本标准第3.7.4条~第3.7.10条计算。
6.7.3 卫生器具热水给水额定流量、当量、支管管径和最低工作压力,应符合本标准第3.2.12条的规定。
6.7.4 热水管网的水头损失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长度水头损失,应按本标准第3.7.14条确定,管道的计算内径dj应考虑结垢和腐蚀引起的过水断面缩小的因素;
2 局部水头损失,可按本标准第3.7.15条的规定计算。
6.7.5 全日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循环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x——全日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循环流量(L/h);
Qs——配水管道的热损失(kJ/h),经计算确定,单体建筑可取(2%~4%)Qh,小区可取(3%~5%)Qh;
△ts——配水管道的热水温度差(℃),按系统大小确定,单体建筑可取5℃~10℃,小区可取6℃~12℃。
6.7.6 定时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循环流量可按循环管网总水容积的2倍~4倍计算。循环管网总水容积包括配水管、回水管的总容积,不包括不循环管网、水加热器或贮热水设施的容积。
6.7.7 热水供应系统中,锅炉或水加热器的出水温度与配水点的最低水温的温度差,单体建筑不得大于10℃,建筑小区不得大于12℃。
6.7.8 热水管道的流速宜按表6.7.8选用。
6.7.9 热水供应系统的循环回水管管径,应按管路的循环流量经水力计算确定。
6.7.10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循环水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泵的出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xh——循环水泵的流量(L/h);
Kx——相应循环措施的附加系数,取Kx=1.5~2.5。
2 水泵的扬程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Hb——循环水泵的扬程(kPa);
hp——循环流量通过配水管网的水头损失(kPa);
hx——循环流量通过回水管网的水头损失(kPa)。
当采用半即热式水加热器或快速水加热器时,水泵扬程尚应计算水加热器的水头损失。
当计算Hb值较小时,可选Hb=0.05MPa~0.10MPa。
3 循环水泵应选用热水泵,水泵壳体承受的工作压力不得小于其所承受的静水压力加水泵扬程。
4 循环水泵宜设备用泵,交替运行。
5 全日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循环水泵在泵前回水总管上应设温度传感器,由温度控制开停。定时热水供应系统的循环水泵宜手动控制,或定时自动控制。
6.7.11 采用热水箱和热水供水泵联合供水的全日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供水泵、循环水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水供水泵与循环水泵宜合并设置热水泵,流量和扬程应按热水供水泵计算;
2 热水供水泵的流量按本标准第3.9.3条计算,并符合本标准第6.3.7条的规定;
3 热水泵应按本标准第3.9.1条选择,且热水泵不宜少于3台;
4 热水总回水管上应设温度控制阀件控制总回水管的开、关。
6.7.12 设有循环水泵的局部热水供应系统,循环水泵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设1台循环水泵;
2 循环水泵宜带智能控制或手动控制。
6.7.13 第一循环管的自然压力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Hxr——第一循环管的自然压力值(Pa);
△h——热水锅炉或水加热器中心与贮热水罐中心的标高差(m);
ρ1——贮热水罐回水的密度(kg/m³);
ρ2——热水锅炉或水加热器供水的密度(kg/m³)。
6.7.2 建筑物内热水供水管网的设计秒流量可分别按本标准第3.7.4条~第3.7.10条计算。
6.7.3 卫生器具热水给水额定流量、当量、支管管径和最低工作压力,应符合本标准第3.2.12条的规定。
6.7.4 热水管网的水头损失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长度水头损失,应按本标准第3.7.14条确定,管道的计算内径dj应考虑结垢和腐蚀引起的过水断面缩小的因素;
2 局部水头损失,可按本标准第3.7.15条的规定计算。
6.7.5 全日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循环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Qs——配水管道的热损失(kJ/h),经计算确定,单体建筑可取(2%~4%)Qh,小区可取(3%~5%)Qh;
△ts——配水管道的热水温度差(℃),按系统大小确定,单体建筑可取5℃~10℃,小区可取6℃~12℃。
6.7.6 定时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循环流量可按循环管网总水容积的2倍~4倍计算。循环管网总水容积包括配水管、回水管的总容积,不包括不循环管网、水加热器或贮热水设施的容积。
6.7.7 热水供应系统中,锅炉或水加热器的出水温度与配水点的最低水温的温度差,单体建筑不得大于10℃,建筑小区不得大于12℃。
6.7.8 热水管道的流速宜按表6.7.8选用。
6.7.10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循环水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泵的出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Kx——相应循环措施的附加系数,取Kx=1.5~2.5。
2 水泵的扬程应按下式计算:
hp——循环流量通过配水管网的水头损失(kPa);
hx——循环流量通过回水管网的水头损失(kPa)。
当采用半即热式水加热器或快速水加热器时,水泵扬程尚应计算水加热器的水头损失。
当计算Hb值较小时,可选Hb=0.05MPa~0.10MPa。
3 循环水泵应选用热水泵,水泵壳体承受的工作压力不得小于其所承受的静水压力加水泵扬程。
4 循环水泵宜设备用泵,交替运行。
5 全日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循环水泵在泵前回水总管上应设温度传感器,由温度控制开停。定时热水供应系统的循环水泵宜手动控制,或定时自动控制。
6.7.11 采用热水箱和热水供水泵联合供水的全日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供水泵、循环水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水供水泵与循环水泵宜合并设置热水泵,流量和扬程应按热水供水泵计算;
2 热水供水泵的流量按本标准第3.9.3条计算,并符合本标准第6.3.7条的规定;
3 热水泵应按本标准第3.9.1条选择,且热水泵不宜少于3台;
4 热水总回水管上应设温度控制阀件控制总回水管的开、关。
6.7.12 设有循环水泵的局部热水供应系统,循环水泵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设1台循环水泵;
2 循环水泵宜带智能控制或手动控制。
6.7.13 第一循环管的自然压力值,应按下式计算:
△h——热水锅炉或水加热器中心与贮热水罐中心的标高差(m);
ρ1——贮热水罐回水的密度(kg/m³);
ρ2——热水锅炉或水加热器供水的密度(kg/m³)。
条文说明
6.7.1 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小区室外热水干管管径设计流量计算,与小区给水的水力计算一致。而单幢建筑物的引入管需保证其系统的设计秒流量,即引入管应按该建筑物热水供水系统总干管的设计秒流量计算选择管径。
6.7.5 循环流量一般应经计算确定。式(6.7.5)中Qs、△ts的取值范围可供设计参考,并宜控制qx=(0.1~0.15)qrh。
6.7.10 热水循环系统循环水泵的流量与系统所采取的保证循环效果的措施有密切关系。根据工程循环流量的计算,循环流量qx=(0.1~0.15)qrh,即qxh=(0.15~0.38)qrh,因此,设计中可参考下列参数选择qxh值。
(1)采用温控循环阀、流量平衡阀等具有自控和调节功能的阀件作循环元件时,qxh=0.15qrh。
(2)采用同程布管系统、设导流三通的异程布管系统,qxh=(0.20~0.25)qrh。
(3)采用大阻力短管的异程布管系统,qxh≥0.3qrh。
(4)供给两个或多个使用部门的单栋建筑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小区集中热水供应系统qxh的选值:
①各部门或单栋建筑热水子系统的回水分干管上设温控平衡阀、流量平衡阀时,相应子系统的qxhi=0.15qrhi,母系统总回水干管上的总循环泵qxh=∑qxhi。
②子系统的回水分于管上设分循环泵时,其水泵流量均按子系统的qxhi的最大值选用,各泵同一型号。总循环泵的qxh按母系统的qrh选择,即qxh=0.15qrh。
6.7.11 近年来,随着太阳能、热泵热水系统的推广应用,采用高、低位热水箱配热水供水泵供水的系统日益增多。为了规范这种系统热水供水泵、热水循环水泵的设计计算而规定了本条款。
1 本款规定宜二泵合一,只按供水泵设计计算流量和扬程即可。热水回水流量可按非秒流量时段的一个出流量考虑。
3 本款规定水泵台数配置宜大于或等于3台,以利于用水量小时段内,需启泵运行满足管网循环流量要求时低功率水泵能高效工作,节约能源。
6.7.5 循环流量一般应经计算确定。式(6.7.5)中Qs、△ts的取值范围可供设计参考,并宜控制qx=(0.1~0.15)qrh。
6.7.10 热水循环系统循环水泵的流量与系统所采取的保证循环效果的措施有密切关系。根据工程循环流量的计算,循环流量qx=(0.1~0.15)qrh,即qxh=(0.15~0.38)qrh,因此,设计中可参考下列参数选择qxh值。
(1)采用温控循环阀、流量平衡阀等具有自控和调节功能的阀件作循环元件时,qxh=0.15qrh。
(2)采用同程布管系统、设导流三通的异程布管系统,qxh=(0.20~0.25)qrh。
(3)采用大阻力短管的异程布管系统,qxh≥0.3qrh。
(4)供给两个或多个使用部门的单栋建筑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小区集中热水供应系统qxh的选值:
①各部门或单栋建筑热水子系统的回水分干管上设温控平衡阀、流量平衡阀时,相应子系统的qxhi=0.15qrhi,母系统总回水干管上的总循环泵qxh=∑qxhi。
②子系统的回水分于管上设分循环泵时,其水泵流量均按子系统的qxhi的最大值选用,各泵同一型号。总循环泵的qxh按母系统的qrh选择,即qxh=0.15qrh。
6.7.11 近年来,随着太阳能、热泵热水系统的推广应用,采用高、低位热水箱配热水供水泵供水的系统日益增多。为了规范这种系统热水供水泵、热水循环水泵的设计计算而规定了本条款。
1 本款规定宜二泵合一,只按供水泵设计计算流量和扬程即可。热水回水流量可按非秒流量时段的一个出流量考虑。
3 本款规定水泵台数配置宜大于或等于3台,以利于用水量小时段内,需启泵运行满足管网循环流量要求时低功率水泵能高效工作,节约能源。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6.6 太阳能、热泵热水供应系统
- 下一节:6.8 管材、附件和管道敷设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给水
- 3.1 一般规定
- 3.2 用水定额和水压
- 3.3 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 3.4 系统选择
- 3.5 管材、附件和水表
- 3.6 管道布置和敷设
- 3.7 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
- 3.8 水箱、贮水池
- 3.9 增压设备、泵房
- 3.10 游泳池与水上游乐池
- 3.11 循环冷却水及冷却塔
- 3.12 水景
- 3.13 小区室外给水
- 4 生活排水
- 4.1 一般规定
- 4.2 系统选择
- 4.3 卫生器具、地漏及存水弯
- 4.4 管道布置和敷设
- 4.5 排水管道水力计算
- 4.6 管材、配件
- 4.7 通气管
- 4.8 污水泵和集水池
- 4.9 小型污水处理
- 4.10 小区生活排水
- 5 雨水
- 5.1 一般规定
- 5.2 建筑雨水
- 5.3 小区雨水
- 6 热水及饮水供应
- 6.1 一般规定
- 6.2 用水定额、水温和水质
- 6.3 热水供应系统选择
- 6.4 耗热量、热水量和加热设备供热量的计算
- 6.5 水的加热和贮存
- 6.6 太阳能、热泵热水供应系统
- 6.7 管网计算
- 6.8 管材、附件和管道敷设
- 6.9 饮水供应
- 附录A 回流污染的危害程度及防回流设施选择
- 附录B 给水管段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同时出流概率计算式αc系数取值
- 附录C 给水管段设计秒流量计算
- 附录D 阀门和螺纹管件的摩阻损失的折算补偿长度
- 附录E 小区地下管线(构筑物)间最小净距
- 附录F 屋面溢流设施泄流量计算
- 附录G 重力流系统立管的最大设计排水流量
- 附录H 我国的太阳能资源分区及其特征
- 附录J 饮用水嘴同时使用数量计算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