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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构造
5.5.1 门窗框扇杆件间的连接构造应牢固可靠,人接触的部位应平整,外露的孔洞及边缘尖角宜进行封堵包饰。
5.5.2 应根据门窗的功能和设计使用要求设置童锁、防坠落、防夹手、防雷等安全性装置。
5.5.3 宜根据门窗的功能和设计使用要求设置微通风、防蚊纱、披水板等功能性装置。
5.5.4 门窗附件、五金配件的安装连接构造应具有更换和维修的便利性。
5.5.5 门窗下框不宜开设贯通型安装孔。开设贯通型安装孔的门窗下框应采取有效的防水密封构造。
5.5.6 隐框构造的玻璃下端应设置不少于两个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托条和玻璃面板支承构件之间应可靠连接,托条与玻璃之间应设置柔性垫片。托条截面应通过计算确定,并应能承受该分格玻璃的重力荷载设计值。中空玻璃的托条应能托至外片玻璃。
5.5.7 不同金属材料接触面应采取防止双金属腐蚀的措施。
5.5.2 应根据门窗的功能和设计使用要求设置童锁、防坠落、防夹手、防雷等安全性装置。
5.5.3 宜根据门窗的功能和设计使用要求设置微通风、防蚊纱、披水板等功能性装置。
5.5.4 门窗附件、五金配件的安装连接构造应具有更换和维修的便利性。
5.5.5 门窗下框不宜开设贯通型安装孔。开设贯通型安装孔的门窗下框应采取有效的防水密封构造。
5.5.6 隐框构造的玻璃下端应设置不少于两个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托条和玻璃面板支承构件之间应可靠连接,托条与玻璃之间应设置柔性垫片。托条截面应通过计算确定,并应能承受该分格玻璃的重力荷载设计值。中空玻璃的托条应能托至外片玻璃。
5.5.7 不同金属材料接触面应采取防止双金属腐蚀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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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分类和标记
- 5 要求
- 5.1 材料与附件
- 5.2 外观及表面质量
- 5.3 尺寸
- 5.4 装配质量
- 5.5 构造
- 5.6 性能
- 6 试验方法
- 6.1 材料与附件
- 6.2 外观与表面质量
- 6.3 尺寸
- 6.4 装配质量
- 6.5 构造
- 6.6 性能
- 6.7 试验次序
- 7 检验规则
- 7.1 检验类别与项目
- 7.2 出厂检验
- 7.3 型式检验
- 8 产品标志及随行文件
- 8.1 产品标志
- 8.2 产品随行文件
- 8.3 产品二维码标记
- 9 包装、运输和贮存
-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常用材料与附件标准
- 附录B (资料性附录)常用密封胶条种类及适用范围
- 附录C (资料性附录)铝合金门窗型式检验典型试件立面形式及规格
- 附录D (资料性附录)铝合金门窗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的主要内容
-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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