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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供气系统要求
4.4.1 一般要求
4.4.1.1 操作处的噪声不应大于95dB(A)。
4.4.1.2 供气车高温或高速旋转部件应设防护措施。
4.4.1.3 供气系统各部件应固定可靠。
4.4.1.4 供气系统各部件应便于操作、更换、检查、设定和维修。
4.4.1.5 供气系统各仪表、阀门等部件功能和状态均应标识清晰。
4.4. 2 管路要求
4.4.2.1 阀门、联接件和管路的工作压力应满足空压机的额定工作压力。
4.4.2.2 高压硬管管路应每隔400mm进行固定,高压管路若有交叉,交叉处不应相互接触。
4.4.2.3 操作仪表板应面向操作者位置。
4.4.3 空压机要求
4.4.3.1 空压机用安全阀应符合JB/T6441-2008的规定。
4.4.3.2 空压机和原动机公共底座应通过减震装置与车辆连接,公共底座应有起吊装置。
4.4.3.3 采用皮带传动的空压机应可调节皮带松紧度。
4.4.3.4 空压机每级后应安装安全阀。
4.4.3.5 空压机应设油水分离器和自动排污阀。
4.4.3.6 在空压机额定流量和压力下,供气车连续6h可靠性运转试验应满足以下要求:
a)在连续运转试验过程中,发动机转速不应超过发动机的额定转速;
b)发动机无异响、过度振动、漏水、漏油、漏气等异常现象;
c)发动机冷却液温度小于90℃;
d)发动机机油温度小于95℃。
b)发动机无异响、过度振动、漏水、漏油、漏气等异常现象;
c)发动机冷却液温度小于90℃;
d)发动机机油温度小于95℃。
4.4.3.7 采用电动机驱动的,在连续运转试验过程中,电动机无异响、过度振动等。
4.4.3.8 环境温度高于0℃时,空压机末级冷却器出口的压缩空气温度不应超过环境温度加15℃。
4.4.4 取气口要求
4.4.4.1 取气口应位于不受污染的区域。
4.4.4.2 取气口与发动机排气口距离应大于1500mm。
4.4.4.3 取气口高于车顶时,取气口与车体距离应大于200mm,并应设防雨和防尘措施。
4.4.4.4 空压机空气取气口至进气口间应安装空气滤清器。
4.4.4.5 取气口至进气口的气路和空气滤清器应便于拆卸、更换。
4.4.5 控制系统要求
4.4.5.1 空压机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动停止空压机且能避免自动重新启动,并有声光报警:
a)润滑油油位或油压过低;
b)排气温度高于规定值;
c)排气压力高于规定上限值。
b)排气温度高于规定值;
c)排气压力高于规定上限值。
4.4.5.2 空压机应配备下列设备或显示功能:
a)控制最大工作压力和空压机起停的压力传感器;
b)每个压缩级后的级间压力指示装置;
c)排气压力指示装置;
d)压力润滑空压机的油压表或非压力润滑空压机的油位指示器或油位开关;
e)电子非可复位式计时器;
f)紧急停机装置。
b)每个压缩级后的级间压力指示装置;
c)排气压力指示装置;
d)压力润滑空压机的油压表或非压力润滑空压机的油位指示器或油位开关;
e)电子非可复位式计时器;
f)紧急停机装置。
4.4.5.3 电机驱动空压机应配备下列装置:
a)电机过载保护功能的启动器;
b)恢复供电后避免自动重启的保护装置;
c)具有自动断电功能的短路保护、漏电保护、接地装置。
b)恢复供电后避免自动重启的保护装置;
c)具有自动断电功能的短路保护、漏电保护、接地装置。
4.4.6 钢瓶组要求
4.4.6.1 钢瓶应符合GB/T150及GB/T5099的规定。
4.4.6.2 钢瓶组上应设低压报警功能,当钢瓶内气压低于规定值时,应提供声光报警。
4.4.6.3 钢瓶组应安装安全阀和压力表,每个钢瓶上应安装截止阀。
4.4.6.4 应在明显位置处设置标识,内容为“高压_MPa呼吸空气”。在操作人员可见处永久固定具有以下内容的标牌:
a)钢瓶的水压试验周期;
b)钢瓶的外部检查周期;
c)钢瓶的内部检查周期;
d)压力表、安全阀的校准周期。
b)钢瓶的外部检查周期;
c)钢瓶的内部检查周期;
d)压力表、安全阀的校准周期。
4.4.6.5 钢瓶组安装位置应远离发热、运动等可能导致气瓶损伤的部件。
4.4.6.6 钢瓶组与安装框架之间应有减震措施。
4.4.6.7 钢瓶组应便于操作、检修。
4.4.7 充气防护箱要求
4.4.7.1 充气防护箱上的每个充气位应设置压力表、充气阀和放空阀,并设置永久固定的说明标牌。
4.4.7.2 充气防护箱应设减压阀和安全阀,减压阀应有避免误操作的措施,并设置永久固定警示标牌。
4.4.7.3 充气防护箱与气瓶接触处应用柔软的材料包覆。
4.4.7.4 充气防护箱应具有安全锁止功能和防止误开功能,充气防护箱门打开后应能自动切断气源。
4.4.7.5 充气防护箱钢板厚度不应小于5mm,其结构应能将气流导向远离人员的方向,并直接排向车体外部。
4.4.7.6 当气瓶充满时,应有声光报警信号。
4.4.8 空气净化装置要求
4.4.8.1 空气净化装置应配备空气品质检测仪。
4.4.8.2 净化系统应便于更换滤芯。
4.4.8.3 净化系统的安装位置应远离发热、运动等可能导致净化系统损伤的部件。
4.4.9 气瓶充气时间
气瓶充气时间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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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供气系统要求
- 4.5 仪器、仪表的要求
- 4.6 器材的摆放和固定要求
- 4.7 警报灯具
- 4.8 随车文件、工具及易损件
- 4.9 标志
- 5 试验方法
- 5.1 基本要求试验
- 5.2 整车试验
- 5.3 底盘改制试验
- 5.4 供气系统试验
- 5.5 仪器、仪表的检查
- 5.6 器材的摆放和固定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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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随车文件、工具及易损件检查
- 5.9 标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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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检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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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包装、运输和贮存
- 7.1 包装
- 7.2 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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