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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贮存装置


6.2.1 工作温度范围
    贮存装置上连接总控阀的检修阀应能在-56.6℃〜50℃范围内正常工作。
    贮存装置上的其他部件应能在-23℃〜50℃范围内正常工作。
6.2.2 灭火剂贮存容器
6.2.2.1 基本要求
    灭火剂贮存容器的设计、制造和验收应符合GB 150和TSG R0004的规定。
6.2.2.2 设计压力
    灭火剂贮存容器设计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2.2.3 标志
    灭火剂贮存容器的标志应符合9.1.1的规定。
6.2.3 充装阀、平衡阀、检修阀
    充装阀、平衡阀、检修阀的性能按照总控阀的相关要求执行,且应符合6.4.3〜6.4.6、6.4.10、 6.4.11.2和9.1.2的规定。检修阀局部阻力损失应符合6.4.9的要求,且应具有开启状态的指示标志和锁住机构。
6.2.4 超压泄放装置
6.2.4.1 —般要求
    灭火剂贮存容器上应采用安全阀作为超压泄放装置。
6.2.4.2 安全阀
6.2.4.2.1 公称工作压力
    安全阀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2.4.2.2 整定压力
    按7.5.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为2.38MPa,偏差为±0.12MPa。
6.2.4.2.3 回座压力
    按7.5.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安全阀的回座压力不应小于2.15MPa。
6.2.4.2.4 强度要求
    按7.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公称工作压力,保压5min,阀体不应有变形和渗漏现象。
6.2.4.2.5 密封要求
    按7.3.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压力为0.9倍整定压力,保压5min,阀门出口处应无气泡 泄漏。
6.2.4.2.6 工作可靠性要求
    安全阀在20℃±5℃温度下进行100次动作试验,试验压力为安全阀的开启压力,试验时阀门动作应灵活、准确、可靠,不应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损坏,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和整定压力试验,结果应符合6.2.4.2.5和6.2.4.2.2的要求。
6.2.4.2.7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安全阀各部位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和整定压力试验,结果应符合6.2.4.2.5和6.2.4.2.2的要求。
6.2.4.2.8 标志
    安全阀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6.2.4.3 安全泄放膜片
6.2.4.3.1 泄放动作压力
    安全泄放膜片泄放动作压力设定值应由设计确定,泄放动作压力范围为设定值X(1±5%)。
6.2.4.3.2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束后进行泄放动作压力试验,结果应符合6.2.4.3.1的要求。
6.2.5 压力控制显示装置
6.2.5.1 压力开关
6.2.5.1.1 公称工作压力
    压力开关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2.5.1.2 动作压力要求
    CS开关的动作压力应分别为2.10MPa±0.05MPa和1.95MPa±0.05MPa。
    AS开关的动作压力应分别为2.20MPa±0.05MPa和1.80MPa±0.05MPa。
6.2.5.1.3 强度要求
    按7.2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公称工作压力,保压5min,压力开关不应有渗漏、变形及破裂等损坏。
6.2.5.1.4 密封要求
    按7.3.3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1.1倍公称工作压力,保压5min,其连接密封部位不应有气泡泄漏。
6.2.5.1.5 工作可靠性要求
    在20℃±5℃温度下,CS开关应进行5000次动作试验,AS开关应进行100次动作试验,试验压力为压力开关的动作压力,试验期间压力开关常开(常闭)触点应能可靠的闭合(断开),且不应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损坏。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和动作压力试验,结果应符合6.2.5.1.4和6.2.5.1.5的要求。
6.2.5.1.6 极限温度下动作可靠性
    压力开关在-23℃和50℃温度下各进行10次动作试验,试验压力为压力开关的动作压力,试验期间压力开关常开(常闭)触点应能可靠的闭合(断开),压力开关不应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损坏,压力开关动作压力应符合6.2.5.1.2要求。
6.2.5.1.7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压力开关各部位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和常温下的可靠性试验,结果应符合6.2.5.1.4和6.2.5.1.5 要求。
6.2.5.1.8 耐电压性能
    正常大气条件下,压力开关的所有触点(接地点除外)和外壳间应能耐受历时60s、频率为50Hz的交流电压试验,试验过程中,不应出现表面飞弧、扫掠放电、电晕或击穿现象。试验电压按表1规定进行。
                        表1 耐电压性能试验电压                     单位为伏特
 耐电压性能试验电压
6.2.5.1.9 绝缘电阻
    正常大气条件下,压力开关的所有触点(接地点除外)和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及每对常开触点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6.2.5.1.10 触点接触电阻
    正常大气条件下,压力开关触点的接触电阻不应大于0.1Ω。
6.2.5.1.11 标志
    压力开关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6.2.5.2 压力表
6.2.5.2.1 量程和精度
    压力表的测量范围上限应为上限报警压力的1.5〜2.0倍,精度不应低于1.6级,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
6.2.5.2.2 耐高低温要求
    在上限报警压力的负荷下,压力表应能承受最高和最低工作温度循环的变化而不产生泄漏。
6.2.5.2.3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压力表表面不应产生影响性能的损坏,压力表内不应有湿气。
6.2.5.2.4 CPG、APG压力表的动作要求、工作可靠性要求和电气性能要求
    CPG、APG压力表的动作要求、工作可靠性要求和电气性能按照压力开关相关要求执行,并应符合 6.2.5.1.2、6.2.5.1.5、6.2.5.1.8〜6.2.5.1.10的规定。
6.2.5.2.5 DPG压力表指针偏转平稳性
    按7.1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测量过程中,压力表指针不应有跳动和停滞现象。
6.2.5.2.6 DPG压力表超负荷要求
    按7.2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压力表承受1.1倍上限报警值的负荷,保持3h,灭火剂贮存压力,制冷机启动、停止压力,高、低压报警压力与相应设定值的示值误差不应超过±1.6%。
6.2.5.2.7 标志
    压力表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6.2.5.3 压力传感器
6.2.5.3.1 外观
    压力传感器外观应无明显的瑕疵,划痕,接头螺纹应无毛刺、锈蚀和损伤,焊接处应牢固,接插件应接触可靠。
6.2.5.3.2 标志
    压力传感器的标志应清晰,内容应符合9.1.2的要求。在压力传感器相应位置还应标出:
       a) 电源输入线、输出线及极性的标志;
       b) 差压传感器的高压端和低压端接嘴标志。
6.2.5.3.3 量程和精度
    压力传感器的测量上限应为被测压力上限的1.5〜2.0倍,精度不应低于1.0%。
6.2.6 灭火剂量显示装置
6.2.6.1 液位计
6.2.6.1.1 公称工作压力
    液位计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2.6.1.2 精度
    液位计应能直接或间接的显示容器内的实际液位,液位计精度不应低于1.0%。
6.2.6.1.3 标志
    液位计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6.2.6.2 称重装置
6.2.6.2.1 精度
    称重装置应能直接显示容器内的灭火剂实际质量,其称重精度不应大于1.5‰。
6.2.6.2.2 标志
    称重装置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6.2.7 制冷系统
6.2.7.1 一般要求
    灭火剂贮存容器容积大于5.0m3的灭火系统应设有备用制冷机组,主备机组应能自动交替工作。 制冷机所使用的制冷剂应为国家允许使用的产品。
6.2.7.2 电源适应能力
    按7.21.1的方法进行试验,当电源电压为额定值的90%和110%时,制冷机组应能启动和正常工作。
6.2.7.3 绝缘电阻
    制冷机组带电部位和可能接地的非带电部位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
6.2.7.4 耐电压要求
    制冷系统的电源端子及其他有绝缘要求的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应承受1500V交流电压历时1min的耐电压试验,试验期间不应出现击穿、表面飞弧、扫掠放电及电晕现象。
6.2.7.5 接地电阻
    按7.21.2的方法进行试验,接地电阻不应大于0.1Ω。
6.2.7.6 高温运行和制冷能力要求
    按7.22的方法进行试验,制冷系统在通电状态下,置于50℃温度下48h,试验期间应能保证容器内的压力不大于2.15MPa,制冷系统应无运行故障。
6.2.7.7 标志
    制冷系统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6.2.8 贮存装置保温要求
6.2.8.1 绝热层外层保护
    灭火剂贮存容器外应加绝热层,绝热层的材料应采用国家允许使用的材料制作。绝热层外应由具有一定强度和耐腐蚀性的材料保护。
6.2.8.2 保温绝热效果
    保温绝热层应保证制冷机停机后,按7.2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在50℃温度下,保持24h,其二氧化碳的损失量应符合公式(1)要求且贮存容器内压力不应高于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上限:
 
二氧化碳损失量
6.2.9 报警装置的设置
6.2.9.1 高、低压力报警装置
    贮存装置上应设高、低压力声光报替装置,高压报警压力为2.2MPa±0.05MPa,低压报警压力为1.8MPa土0.05MPa。
    光报警信号应为红色,在一般环境光线下,距3m处应清晰可见。
    声报警信号在额定工作电压下,距离1m远处的声压级不应低于65dB(A)。
6.2.9.2 高、低液位报警装置
    贮存装置上应设高、低液位声光报警装置。
    光报警信号应为红色,在一般环境光线下,距3m处应清晰可见。
    声报警信号在额定工作电压下,距离1m远处的声压级不应低于65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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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 GB1957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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