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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消防备用电源


8.0.1 消防设备除正常电源外应设置备用电源。
8.0.2 备用电源采用柴油发电机组时,柴油发电机房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机房不应设于文物建筑内,且应与文物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2 机房应靠近消防泵房设置,且便于机组运输及安装;
    3 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总存储量不超过1m³;
    4 机组的烟气排放、噪音污染应达到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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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 (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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