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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6.17.1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维护要求:
    a) 外观应完好,无明显损伤;
    b) 当控制器与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所连接的报警触发器件间连线短路、断路时,控制器能在100s内发出与可燃气体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指示故障部位,记录故障时间;
    c) 控制器应具备电源转换功能,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
    维护方法:
    a项:目测,手动检查。
    b项:使任一只探测器发出故障信号,用秒表测量控制器故障响应时间,检查控制器的故障信息记录和显示情况。
    c项:切断主电源,检查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情况,观察工作指示灯显示情况;恢复主电源,检查主电源自动投入情况,观察工作指示灯显示情况。
    检测设备:秒表。
6.17.2 可燃气体探测器
    维护要求:
    a) 外观应完好,无明显损伤;
    b) 断开可燃气体探测器的电源或信号线路,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100s内收到故障信号;故障信号在排除后自动复位。
    维护方法:目测,手动检查,使控制器与任一可燃气体探测器之间的连接断路,用秒表测量控制器故障报警响应时间,检查控制器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检测设备: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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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 DB37/T432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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