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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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标志和随行文件


9.1 标志
9.1.1 标志内容
    门窗附框产品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标记;
    b)产品商标;
    c)制造商名称、生产日期。
9.1.2 标志方法
9.1.2.1 按9.1.1要求的产品标志内容应采用标签或喷码标示。
9.1.2.2 标志宜处于附框的明显部位,安装后可见。
9.2 随行文件
9.2.1 产品合格证
    产品应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执行产品标准号;
    b)出厂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及检验结论;
    c)产品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9.2.2 产品质量保证书
    每个出厂检验或交货批应有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产品名称、商标及标记(包括执行的产品标准标号);
    b)尺寸规格型号;
    c)表面处理种类;
    d)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出厂日期,制造商的质量检验印章;
    e)制造商名称、地址及质量问题受理部门联系电话;
    f)用户名称及地址。
9.2.3 产品使用说明书
    每批产品出厂或交货时应有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使用说明书的编制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产品说明书内容应包括产品适用地区、适用洞口类别、适用的门窗产品、产品安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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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门窗附框技术要求 GB/T3986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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