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 总则
1.0.1 为保障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促进混凝土结构工程绿色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 混凝土结构工程必须执行本规范。
1.0.3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1.0.3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条文说明
1.0.1 本条规定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混凝土结构是我国工程建设中最常用的材料结构之一,保证混凝土结构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以及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是最基本要求。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混凝土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广泛应用于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市政、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工程中。混凝土结构工程建设活动中,涉及材料选用、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建设环节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后,还涉及使用维护、可靠性鉴定、加固改造及拆除等基本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本规范是工程建设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为了减少内容重复,其他规范已有的通用规定,本规范尽量不再重复。因此,为了保证混凝土结构工程设计及加固改造的可靠性、使用维护的安全性,必须与其他相关工程建设规范配套使用。与混凝土结构工程直接相关的现行工程建设规范主要包括:《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55022以及有关项目规范等。
目前,本规范涉及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甚至房屋建筑等混凝土结构工程的具体技术规定可能尚不全面,将在以后的工程应用中不断积累经验,逐步丰富和完善。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