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7 交/直流配电柜


5.7.1 交/直流配电柜(箱)应按使用环境、柜体形式、安装方式、电压等级、绝缘等级、防护等级、输入输出回路数、输入输出额定电流等参数选择。
5.7.2 交/直流配电柜(箱)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和《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GB7251.1的有关规定。
5.7.3 交/直流配电柜(箱)箱体和铭牌宜采用金属材质。
5.7.4 交/直流配电柜(箱)面板上应有明显的带电警告标示。
5.7.5 交/直流配电柜(箱)内测量互感器及测量表计的精确度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3的有关规定。
5.7.6 交/直流配电柜(箱)内宜采用铜母排,母排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裂纹、划痕及变形扭曲。
5.7.7 直流配电柜输出回路正极、负极均应设置防雷保护装置,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光伏发电站防雷技术要求》GB/ T32512和《光伏发电站防雷技术规程》DI/T1364的有关规定。
5.7.8 交/直流配电柜(箱)内各个电器元件、配线端部应有清晰且长期不易脱落和脱色的标记,标记应与随同交/直流配电柜一起提供的接线图上的标记一致。
5.7.9 交/直流配电柜(箱)内元件的金属框架或底座等应接地,接地及接地铜排处应设置明显标识。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GB/T51368-2019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