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 运行、维护及管理


8.0.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宜采用城乡统筹,统一运行、统一维护和统一管理。
8.0.2 应建立健全运行、维护及管理资料的记录和保存制度。
8.0.3 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管道、管道接口和转弯处。
8.0.4 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清理厨房下水和浴室排水清扫口。
8.0.5 应定期检查和清理检查井。
8.0.6 应定期对污水处理构筑物及相关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和清扫。
8.0.7 应定期根据水质水量特征调整运行参数。
8.0.8 宜定期对运行和维护人员进行培训。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47-2019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