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主页
>
规范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47-2019
>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搜索
8 运行、维护及管理
8.0.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宜采用城乡统筹,统一运行、统一维护和统一管理。
8.0.2 应建立健全运行、维护及管理资料的记录和保存制度。
8.0.3 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管道、管道接口和转弯处。
8.0.4 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清理厨房下水和浴室排水清扫口。
8.0.5 应定期检查和清理检查井。
8.0.6 应定期对污水处理构筑物及相关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和清扫。
8.0.7 应定期根据水质水量特征调整运行参数。
8.0.8 宜定期对运行和维护人员进行培训。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上一节:
7.2 验收
下一节:
本标准用词说明
目录导航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设计水量和水质
4.1 设计水量
4.2 设计水质
5 污水收集
5.1 一般规定
5.2 污水收集
6 污水处理
6.1 一般规定
6.2 污水处理方式
6.3 污水处理技术
7 施工与验收
7.1 施工
7.2 验收
8 运行、维护及管理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去登录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47-2019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