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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遥控施放站


5.12.1 遥控施放站的箱体壁厚可以根据用户要求增加。
5.12.2 控制气瓶应具有高压容器合格证。
5.12.3 开关箱内的电气行程开关应接入二氧化碳施放报警装置与机舱风机、燃油泵切断控制系统之中。
5.12.4 遥控施放站的“操作说明”标牌,应用仿宋字体或英文书写以下条文:
    a)用锤敲碎开关箱箱门上的玻璃,取出钥匙,打开施放站箱门(此时自动发出二氧化碳施放报警与关闭机舱风机、燃油泵等);
    b)关闭机舱燃油舱柜出口阀;
    c)确认所有工作人员已离开机舱; 
    d)关闭机舱所有通风口和出入口;
    e)手动开启《施放阀开启控制气瓶》瓶头阀,至机舱的气控施放阀开启;
    f)手动开启《瓶头阀开启控制气瓶》瓶头阀,灭火剂即开始施放。
5.12.5 外观质量
    遥控施放站的裸露表面应进行防锈防腐蚀处理,外观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表面无剥落、划痕、碰伤等缺陷。
5.12.6 遥控施放站电气设备
5.12.6.1 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1~50℃时应能正常工作。
5.12.6.2 各项工况要求见表18。
表18 各项工况要求
表18 各项工况要求
5.12.7 遥控施放站功能
    遥控施放站应进行气压不小于2.47MPa的功能试验,手动开启施放手柄的动作应平稳、可靠,与其连动的电动报警装置应能正常工作。从报警开始至手动启动延时器的延时时间应控制在不小于2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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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船用二氧化碳灭火装置 CB/T3294-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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