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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施工单位应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4.1.2 各施工工序交叉施工时,应办理施工交接验收手续。防水层和排水汇集器应采取保护措施。
4.1.3 材料、人工、机具、水、电等应准备就绪。
4.1.4 应对排水管道、专用配件、排水汇集器、专用预埋件、专用支架进行外观质量进场检验。
4.1.5 安装人员应了解同层排水卫生器具及配件、地漏、管材、排水汇集器等的性能,掌握操作要点和安全生产规定。
4.1.6 同层排水部位的地面和局部墙面应有防水构造。墙体支架、楼板支架与设施的安装及管线敷设不应破坏防水层。
条文说明
4.1.6 卫生间地坪产生渗漏是我国房屋质量的通病之一。虽然同层排水技术使其避免引起住户之间的纠纷,但卫生间地坪如发生渗漏,渗漏水所含的有机和无机物质长期在降板内厌氧条件下产生有害气体,这些有害气体与潮湿环境下产生的细菌会进入人们活动的房间,影响住户的健康。
    地面防水渗漏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①设计不到位。根据现行规范,地面防水一般中建筑专业进行设计,同层排水部位由于结构相对复杂,存在不同界面、不同材料的交错使用,按照常规的防水做法往往不能达到严密防水要求,需要建筑专业与给排水专业根据不同的同层排水做法,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措施。
②野蛮施工破坏。由于施工人员缺乏相关的技术培训和监督,在施工过程中“野蛮施工、强行安装”而破坏防水层的事件屡见不鲜,又因为属于隐蔽工程较难发现,补救措施难以修复。③二次装修破坏。业主对原卫生间布局不满意,在进行“个性化”装修的过程中,随意移动卫生器具的位置。造成防水层的破坏或失效。因此,同层排水部位的地面和局部墙面必须严密防水、防渗漏,具有防水构造及措施,保证防水功能。
    为保证地坪及墙体防水的效果,可按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的相关规定,参照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住宅卫生间同层排水系统安装》12S306的有关做法,采用降板结构(或建筑面层抬高)形式时,在结构楼板面和完成地面设置两道防水层,如图9所示。同时,施工中还必须保证防水层的完整性,支架、设施的安装以及管道的敷设均不能破坏防水层。已完成的防水层上不应打洞,涉及到防水层部位的卫生器具安装和固定应采川预埋件,落地坐便器应采用密封胶固定。预埋件需作密封增强处理以保证防水的整体性。预埋件四周应用密封材料封闭严密,密封材料与防水层应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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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同层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23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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