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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 碰撞试验


5.19.1 试验步骤
5.19.1.1 将试样与制造商提供的探测器相连接,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5.19.1.2 按表2的规定对试样表面上的每个易损部件(如指示灯、显示器等)施加3次能量为0.5J±0.04J的碰撞。在进行试验时应小心进行,以确保上一组(3次)碰撞的结果不对后续各组碰撞的结果产生影响,在认为可能产生影响时,应不考虑发现的缺陷,取一新的试样,在同一位置重新进行碰撞试验,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
5.19.1.3 按 5.2~5.5的方法进行功能试验。
5.19.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GB 16838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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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GB14287.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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