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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冰雪景观建筑设计应遵循安全、环保、艺术、经济的原则。

4.1.2  冰雪景观建筑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总体设计以及道路、电力、给水、排水、通信等配套设施专项设计;

    2  建筑类、艺术类冰雪景观设计;

    3  冰砌体结构设计,雪体结构设计;

    4  冰雪景观照明设计;

    5  冰雪活动类项目设计;

    6  为景区服务的管理、商业、环卫、医疗救护诊所、标识等配套设施设计;

    7  单项景观照明、配电、音响方案设计。

4.1.3  制作彩色冰、彩色雪使用的染料,应环保,无污染。

4.1.4  给水应满足制冰、制雪、施工、生活、消防等用水量的要求。

4.1.5  冰雪景观建筑设计应满足寒冷条件下材料采用、设备维护、施工作业和游人活动的要求。

条文说明

4.1.1  针对冰雪景观建筑施工期以及使用期较为短暂的特点,提出了设计工作的总体原则,其中最主要的是冰雪景观建筑应满足安全、环保、艺术和经济的要求。

4.1.2  本条第3款对冰砌体结构设计、雪体结构设计的称谓更精炼和明确。

4.1.5  设计中选择的设备、使用的材料、设备维护、设备运行、设施使用和游人活动,要求在寒冷(包括低温和极度低温)条件下保证运行安全良好。新产品宜通过实际检验后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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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景观建筑技术标准 GB512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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