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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监测


8.1.1  景区使用期间应对冰雪景观建筑砌体进行温度监测,并符合下列规定:

    1  景区中每个功能分区应至少选择1个具代表性的冰雪景观单体建筑作为监测对象;

    2  应选择建筑高度大于12m的冰景观建筑,或建筑高度大于9m的雪景观建筑作为监测点;

    3  朝阳面和结构重要部位应设置监测点,监测点的布置应能反映温度变化实际情况;

    4  监测时段可选择08:00、14:00和20:00,当监测点温度接近设计温度时,应增加检测次数,并及时对数据和变形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

8.1.2  冰雪景观建筑应进行沉降和变形监测。

8.1.3  应根据对冰雪景观建筑砌体温度监测和变形监测结果,进行维护和拆除。当冰雪景观建筑受气温、日光、风力影响,局部出现裂缝、松脱、风化,影响观赏效果时,应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

条文说明

8.1.1  冰雪景观建筑砌体温度和强度有直接关系,随着温度的变化,砌体强度会随之变化,为此提出对冰砌体、雪体进行测温并规定了测温的具体要求。

8.1.2  除了对冰雪砌体测温,还应同步进行使用过程的结构变形监测,因为冰雪景观建筑结构强度除了和设计温度相关外,还与地基、施工、风化、风蚀等因素密切相关。使用过程中冰雪景观结构产生变形,反映了相关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对保证安全使用十分重要。

8.1.3  本条提出了当监测结果出现3种情况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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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景观建筑技术标准 GB512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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