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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原则


3.1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应传递信息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道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时间。

3.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不应传递与道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

3.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应互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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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 GB5768.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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