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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配电系统


3.13.1 高压输电线路与变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从架空高压电力线终端杆引入通信局(站)的高压电力线宜采用铠装电缆,在进入通信局(站)配电变压器时高压侧的铠装电缆宜全程埋地引入。

       2 当配电变压器设在通信局(站)建筑物内部时,高压铠装电缆应埋地引入,且两端铠装层应就近接地。

       3 建在郊区和山区的微波站、移动通信基站的配电变压器,不宜与通信设备设在同一机房内。

3.13.2 在架空高压电力线终端杆与铠装电缆的接头处,三相电力线应分别就近对地加装额定电压为12.7kV(系统额定电压10kV)或7.6kV(系统额定电压6.6kV)的交流无间隙氧化锌避雷器。建在郊区或山区,地处中雷区以上的通信局(站),应采用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20kA的交流无间隙氧化锌强雷电避雷器。

3.13.3 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应在靠近变压器处装设相应系统额定电压等级的交流无间隙氧化锌避雷器,变压器低压侧应加装SPD。

3.13.4 配电变压器高、低压侧的SPD接地端子、变压器外壳、中性线及电力电缆的铠装层应就近接地。

3.13.5 专用变压器安装在局(站)院内时,应将变压器的接地体与大楼的接地体连通。接地线应与局(站)内的接地总汇集线连通,专用变压器安装在大楼内时,其接地系统可与局(站)合用接地装置。

3.13.6 局(站)机房内配电设备的正常不带电部分均应接地,严禁做接零保护。

条文说明

3.13.6 本条规定是为了避免出于接零保护在地线产生的干扰问题。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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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5068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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