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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接地装置、引下线、接闪器均应做可靠的电气连接。电气连接的方式应为焊接、捆扎或螺栓连接。焊接固定的焊缝应饱满无遗漏,螺栓固定应有防松零件(垫圈)。当采用焊接时,应在焊缝处做防腐处理。钢材焊接时的搭接长度及焊接方法要求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表4.1.1  钢材焊接时的搭线长度及焊接方法

4.1.2  除结构设计要求外,兼做引下线的承力钢结构构件、混凝土梁、柱内钢筋与钢筋的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或螺丝扣的机械连接,严禁热加工连接。

条文说明

4.1.1  有些人认为导体之间的连接方式中焊接最可靠,因此把绑扎、螺栓连接等连接方法排斥出电气连接的范畴,这是一种误解。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2010的第11.2.4条指出“等电位连接的有效性可通过等电位连接导体之间的电阻值测试来确定”,焊接时如不及时做防腐处理,焊接处的过渡电阻值会很大。

4.1.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农村民居遭受狂风、暴雨和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可能性更大,建筑物结构的负荷能力要尽可能提升,但承力建筑钢结构构件(含构件内的钢筋)采用焊接连接时可能会降低建筑物结构的负荷能力,焊接造成钢材退火、物理强度降低,进而会造成房屋倒塌、人员伤亡。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第4.3.5条条文说明认为“在交叉点采用金属绑线绑扎在一起……建筑物具有许许多多钢筋和连接点,它们保证将全部雷电流经过许多次再分流流入大量的并联放电路径”,因此,绑扎可以保证雷电流的泄放。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中第3.1.2条要求“除设计要求外,承力建筑钢结构构造上,不得采用熔焊连接……;且严禁热加工开孔”。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2010中第3.2.3条也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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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民居雷电防护工程技术规范 GB5095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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