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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规划布局


7.1 养猪场总体布局应分为管理区、生产区和隔离区。
7.2 管理区一般应位于场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处。
7.3 养猪场的供水、供电、供暖等设施应靠近生产区的负荷中心布置。
7.4 生产区与其他区之间应用围墙或绿化隔离带分开。生产区入口应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和车辆消毒设施。猪舍朝向和间距应符合GB/T 17824.1规定。
7.5 生产区靠近生长、育肥猪舍附近设有装猪台,其入口与猪舍相通,出口与生产区外相通。
7.6 饲料库布置在生产区入口处,分设对外接收饲料和对内取料的出入口,场外饲料车不应进入生产区内卸料。
7.7 隔离区主要布置兽医室、隔离舍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应处于场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处和场区地势最低处,用围墙或林带与生产区隔离。隔离区与生产区有专用道路相通,与场外有专用大门相通。
7.8 场区地形复杂或坡度较大时,应作阶梯式布置,道路坡度满足行车要求。
7.9 场区绿化宜选择适合当地生长、对人畜无害的花草树木,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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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规范 NY/T156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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