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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金属屋面抗风掀试验方法


B.0.1 试验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设备应由试验箱体、风压提供装置、位移测量装置和压力测量装置组成,其性能应满足本附录测试的过程需要。
    2 试验箱体应由三部分组成:底部压力箱、中部安装架和上部压力箱(图B.0.1)。压力箱应具有足够的刚度,确保试验过程中不影响试验结果。
图B.0.1 抗风掀试验设备示意图
a—观察孔;b—上部压力箱;c—试件;d—底部压力箱;e—下进气口;f—压力测点;g—位移测量装置;h—上进气口
    3 试验装置压力箱内部最小尺寸应为3050mm×3050mm。
    4 试验设备底部压力箱应密闭,应具有独立的压力施加装置,应为正压腔体。试验时应施加静压。空气压力测量点应为五个点,可采用外径为φ6.4mm的铜管,从压力箱平面四个角部底部伸入到内部,应与水平面成45°,四个角部的铜管口到角部距离应为1067mm,第五根铜管应距风管道入口中心457mm。五个测点管口距压力箱底部距离应为178mm,应通过外径为φ6.4mm的铜管连接到一起,并与压力测量装置进行连接。
    5 试验设备上部压力箱应密闭,应具有独立的压力施加装置,应为负压腔体。试验时应进行波动加压。空气压力测量点应为五个点,可采用外径为φ6.4mm的铜管,从压力箱平面四个角部底部伸入到内部,应与水平面成45°,四个角部的铜管口到角部距离应为457mm。第五根铜管应距风管道入口中心305mm,五个测点管口距压力箱底部距离应为203mm,应通过外径为φ6.4mm的铜管连接到一起,并与压力测量装置进行连接。
    6 风压提供装置应由两套独立的装置组成,分别为上下压力箱提供风压。
    7 记录仪应能记录测试时的压力情况。
B.0.2 试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屋面试件应具有代表性,应和实际工程安装的构造相符合;
    2 试件与上下两个压力箱体之间应安装牢固,并进行可靠的密封;
    3 测试设备和试件应在室温状态下保持一段时间,直到其温度达到室温后方可进行测试。
B.0.3 试验过程及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上部箱体应施加负压,下部箱体应施加正压。具体施加的压力数值和时间应符合本规程表B.0.4的规定。其中每个级别的第3阶段的波动周期为(10±2)s。
    2 在第15 级测量时,测试压力与设定压力值误差不宜超过49.8Pa,平均压力与设定压力值的误差不宜超过37.3Pa,在第30、60和90级测量时,各级测试压力与设定压力值误差不宜超过77.2Pa,平均压力与设定压力值误差不宜超过62.2Pa。
    3 每级60min波动加压结束、定级检测项目完成后,应检查试件并对观察结果进行记录。
    4 测试过程中应对试件的垂直位移进行记录。
    5 在测试阶段,除非设备发生渗漏,否则不得对试件进行修理或修复。
B.0.4 试验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试结果分为四级:15 级、30级、60级和90级,其测试要求应符合表B.0.4的规定;
表B.0.4 金属屋面抗风掀性能分级
    2 如果需要达到90级,试件应通过30级和60级,并能达到90级;如果需要达到60级,试件应通过30级和15级,并能达到60级;如果需要达到30级,可直接检测,不必进行15级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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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 JGJ25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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