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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石油化工中心化验室设计规范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central laboratory in petrochemical industry
SH/T 3103-2019
2019-08-02发布 2020-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信厅科[2016]214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总结近几年石油化工行业中心化验室的设计、使用经验和存在问题,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最新修订情况,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共分11章。主要内容包括中心化验室设计的基本规定、中心化验室的组成及布置、分析仪器和设备配置、化验室的工艺管道、土建、供暖通风及空气调节、给排水和电控等设计规定。本规范与《石油化工中心化验室设计规范》SH/T3103-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SH/T 3042;
——增加了中心化验室与其他建筑物设置关系,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设置及建筑节能设计的要求;
——增加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存放和煤制样间布置的内容;
——增加了机动采样车配备的内容;
——增加了工艺管道应设静电接地的内容;
——增加了中心化验室的属性及剧毒、易制毒化学品间和煤样品储存间门锁要求内容;
——修改了分析房间的换气次数,增加了变风量系统设计内容;
——增加了地漏的水封高度及吊顶内的给水管道设置防结露措施的内容;
——房间照明增加了LED灯,最低照度提高到300lx;增加了配电系统设置过电压保护装置等内容。
——增加了设置入侵报警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的内容。
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艺系统设计技术中心站负责日常管理,由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日常管理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艺系统设计技术中心站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
邮政编码:100101
电话:010-84877092
传真:010-84878842
主编单位: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
邮政编码:510620
参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民贞 王京红 王金富 肖在峰 何琨 王丹 许晖 张俊 苗志伟 赵永明 王伏龙 王虎太
主要审查人:吴向东 李丹阳 杨振超 卢丙仕 焦军 马俊杰 冯肖荣 张朝晖 王新华 吴振中 王威岗
本规范2000年首次发布,2009年第1次修订,本次为第2次修订。
条文说明
《石油化工中心化验室设计规范》(SH/T3103-2019),经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年8月2日以第29号公告批准发布的。
本规范是在《石油化工中心化验室设计规范》(SH/T3103-2009)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参编单位是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是:张民贞;陈世清;肖在峰;洪波;薛志芳;许晖;李苏秦;李法海。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对现有石油化工中心化验室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年来我国石油化工中心化验室建设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最新修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使用、科研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石油化工中心化验室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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