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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规范性)推车式灭火器阀门


A.1 分类和型号
A.1.1 分类
A.1.1.1 阀门按所用灭火器的压力驱动型式分为:
    a)贮压式灭火器阀门;
    b)贮气瓶式灭火器阀门。
A.1.1.2 阀门按所用灭火器充装的灭火剂分为:
    a)水基型灭火器阀门;
    b)干粉灭火器阀门;
    c)洁净气体灭火器阀门。
A.1.2 型号
    阀门型号的编制方法如下:
    示例1:FZTS80-M64×1.5-7H表示操纵杆长度为80mm,主体材质为铜合金,与瓶体连接螺纹为M64×1.5-7H的贮压式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阀门。
    示例2:FZT80-M52×2.0-8g/B 表示操纵杆长度为80mm,主体材质为不锈钢,与瓶体连接螺纹为M52×2.0-8g的贮压式推车式干粉灭火器阀门。
A.2 性能要求
A.2.1 基本参数
    阀门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A.1、表A.2的相关规定。阀门的操纵杆长度为旋转中心至操纵杆顶端的直线长度,见图A.1。
A.2.2 材料
A.2.2.1 阀门阀体及阀杆应采用HPb59-1铅黄铜棒经锻造制成,其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5231的规定,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4423的规定。
A.2.2.2 阀门阀体的单体质量应符合表A.3的规定。
A.2.2.3 带有超压保护装置的贮压式灭火器阀门其阀体的单个质量应在上表的基础上增加10g。
A.2.2.4 阀门操纵杆应采用金属材料制造。
A.2.2.5 阀门上的密封件材质应选用丁腈橡胶,橡胶的邵氏硬度(邵尔A)应为70HA~80 HA。“O”型圈应符合HG/T 2579的规定。
A.2.2.6 阀门内使用的其他材料应与灭火器充装的灭火剂类型相适应,并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A.2.3 外观和结构尺寸
A.2.3.1 阀门外表应光洁,不应有裂缝、杂物、折叠、过烧及磕碰损伤等影响阀门性能及外观的缺陷,操纵杆表面应光滑,不应有锐边、毛刺等缺陷,零部件无短缺、装配正确。铜制件表面应经过钝化、电泳等处理,其他制件应经防腐处理。
A.2.3.2 阀门的所有螺纹连接件,螺纹表面应光洁,无缺牙(除卸压槽部分之外)。以普通外螺纹与灭火器瓶体连接的阀门,应保证连接处有6牙以上的全螺纹(不包含卸压槽)相啮合。以普通内螺纹与灭火器瓶体连接以及其他组件和阀门连接的螺纹,应保证有4牙以上的全螺纹相啮合。以锥螺纹与灭火器瓶体相连接的阀门应保证有7牙以上的全螺纹啮合,并应在啮合后还留有3牙~5牙的全螺纹。
A.2.3.3 阀门应设有在完全拆下前能将灭火器内部压力释放出来的结构,并且在至少有2牙全螺纹相啮合时能安全卸压。与瓶体连接为普通外螺纹的阀门,如采用卸压槽结构,其卸压槽应向下贯通,卸压槽的长度不应小于3个齿距,卸压槽的深度应大于螺纹高度。与瓶体连接为普通内螺纹的阀门,其卸压孔应对称设置。
A.2.3.4 贮压式、贮气瓶式与灭火器瓶体连接螺纹为普通螺纹的阀门,其基本牙型、螺距和基本尺寸应符合GB/T 192、GB/T 193、GB/T 196的规定,普通螺纹公差应符合GB/T 197、GB/T 2516规定的内螺纹7H级、外螺纹8g级的要求,连接螺纹尺寸应符合表A.1或表A.2的规定。
A.2.3.5 阀杆的圆头端面与操纵杆在保险销未拔出时的距离(保险距)应大于1mm,应采用2.0mm~3.0mm的距离。阀杆的行程应大于5mm。
A.2.3.6 阀门上的其他加工尺寸应符合经批准的有效版本图样及技术文件的要求,未注公差尺寸应符合GB/T 1804中m级的规定。
A.2.3.7 阀门开启灭火器时,应由穿刺、打开等破坏密封的方式来操作,启闭应灵活、可靠,不应有卡滞现象。在充压过程中不应有泄漏。用手拔去保险销时,感觉自如,无卡滞等异常现象。
A.2.3.8 工作压力不超过2.5MPa的灭火器阀门,如设有超压保护装置,其动作压力不应超过灭火器的水压试验压力,也不应小于灭火器的最大工作压力。
A.2.3.9 需安装压力指示器的阀门,应设有在取下压力指示器时能自动封闭气路的装置(如气芯、单向阀等),气芯结构示意图见图A.2。阀门与压力指示器的连接尺寸应为M10×1。
A.2.4 开启力
    开启机构的开启动作应区别于保险解脱动作且能一次完成,其开启力不应大于表3的规定。
A.2.5 气密性
    在最大工作压力±0.2 MPa的内部压力下,阀门处于关闭状态时,不应有泄漏气泡出现;阀门处于任意开启位置时,不应有连续的泄漏气泡出现。
A.2.6 水压密封性能
    阀门处于关闭状态,以1.5倍最大工作压力进行水压密封试验,试验中不应有泄漏和可见的变形。
A.2.7 耐压强度
    阀门处于关闭状态,以3.6倍最大工作压力进行耐压强度试验,试验中阀门不应有破裂。
A.2.8 耐振性
    阀门进行振动试验后,所有连接处不应有松动和泄漏,所有零件不应产生脱落、开裂及明显变形等缺陷。振动试验后的阀门应符合A.2.5的规定。
A.2.9 耐温性
    阀门在使用温度范围内,不应泄漏,使用温度范围应符合5.1的规定。
A.2.10 耐用性
    在最大工作压力下,全行程启闭阀门500次后,进行气密性试验,应无泄漏及其他异常现象。
A.2.11 抗腐蚀性能
    阀门进行外部腐蚀试验后,外表面不应有明显的腐蚀现象,阀门的开启力应符合A.2.4的规定。
A.3 试验方法
A.3.1 外观及结构尺寸检验方法
A.3.1.1 外观要求用肉眼检验。
A.3.1.2 操纵杆长度用分度值为±1mm的量具检验。
A.3.1.3 连接螺纹用相应精度的螺纹规检验。
A.3.1.4 阀体的单体重量用准确度为±1g的衡器检验。
A.3.1.5 保险距及阀杆行程用分度值不低于±0.1mm的专用量具检验。
A.3.1.6 超压保护装置试验:将安全膜片安装在专用试验装置上,以缓慢的速率用水或油加压至破裂。压力显示仪准确度不应低于±0.2 MPa。
A.3.2 开启力试验
    将阀门拧紧在专用装置上(如有压力指示器孔的,以螺塞堵之,下同),阀门处于关闭状态,充入压缩空气(或氮气)至最大工作压力±0.2 MPa(如有超压安全释放装置孔的,以螺塞堵之,下同)。将精度为±2N的测力仪与阀门操纵杆的顶端相连,开启阀门,测量开启力。
A.3.3 气密性试验
    将阀门安装在专用装置上,充入压缩空气(或氮气)至最大工作压力±0.2MPa,关闭阀门和将阀门处于任意开启位置(试验时应将喷口堵住),浸入水温不低于5℃的清水中1min(水面距阀门最高处不应小于50mm),仔细观察。
A.3.4 水压密封性能试验
    将阀门进口螺纹,与试压泵接头相连接。试验采用水作加压介质、水温不应低于5℃,试验用压力测量仪器准确度不低于±0.1 MPa。试验时先升压至2.0MPa,然后卸压,反复进行数次,以排除水中空气,然后升至试验压力下保持1min(如有压力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前应拆除之,以螺塞堵之)。
A.3.5 耐压强度试验
    将经水压密封试验合格的阀门的进口螺纹,与试压泵接头相连。试验采用水作加压介质,水温不应低于5℃。试验用压力测量仪器准确度不低于±0.2 MPa。试验时先升至2.0MPa,然后卸压,反复进行数次,以排除水中空气,然后升压至试验压力,保持1min(如有压力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前应拆除之,以螺塞堵之)。
A.3.6 耐振性试验
A.3.6.1 将阀门拧紧在专用装置上,打开阀门,贮压式灭火器阀门从阀门喷口处充入(1.7±0.2)MPa的氮气或压缩空气;贮气瓶灭火器阀门充入(5.7±0.2)MPa的氮气或压缩空气;关闭阀门,装上保险机构,然后将专用装置安装在振动试验台上。
A.3.6.2 依次改变振动台的振动方向,使阀门按空间3个方向(垂直、水平、侧向)进行振动。每个方向的振动试验按下列参数连续进行:
    a)频率:40 Hz;
    b)振幅:(0.25±0.03)mm;
    c)时间:2.0h。
A.3.6.3 经振动试验后的阀门按A.3.3进行气密性试验。
A.3.7 耐温性试验
A.3.7.1 将贮压式灭火器阀门安装在装有压力表的专用装置(专用装置的有效容积为1L~2L)上,安装力矩(40±5)N·m,压力表的准确度不低于±0.1MPa。打开阀门,在(20±2)℃环境下,从阀门喷口处充入(1.7±0.2)MPa氮气或压缩空气,关闭阀门,放置1h后记录充装压力和环境温度。然后将阀门分为A、B两组编号。
A.3.7.2 将贮气瓶灭火器阀门拧紧在专用装置[专用装置的有效容积为(3.0±0.2)L]上,安装力矩(130±20)N·m,打开阀门,按相应的充装系数充入二氧化碳,关闭阀门,称出整套专用装置的总质量,称量仪器的准确度不超过所充入二氧化碳量的1‰。然后将阀门分为A、B两组编号。
A.3.7.3 按表A.4的试验程序,改变阀门的贮存温度。
A.3.7.4 贮压式灭火器阀门(连同专用装置)分别从高低温环境中取出后,放置在试验前所记录的环境温度中,24h后测定阀门的内部压力,与试验前的测量压力应无差异。贮气瓶式灭火器阀门分别从高低温环境中取出后,再次称出整套专用装置的总质量,与试验前的称量值应无差异。
A.3.8 耐用性试验
    将阀门安装在专用装置上,在(20±2)℃环境下,充入压缩空气(或氮气)至最大工作压力±0.2 MPa,全行程启闭阀门500次,频率20次/min,试验结束后,再按A.3.3进行气密性试验。
A.3.9 抗腐蚀性能试验
A.3.9.1 试验前对阀门及附件作仔细清洗,不应留有油腻、污物等。清洗时不应使用磨料或溶剂。然后以吊立状态放入盐雾试验箱内,阀门的螺纹部分应用胶带保护,阀门之间不应互相接触,也不应与试验箱壁接触。试验方法按7.5.1的规定。
A.3.9.2 试验结束后从试验箱中取出阀门,用温水清洗干净,然后在室温下干燥24h以上,再仔细检查阀门及附件的情况。
A.3.9.3 按照A.3.2测量经盐雾试验后的阀门开启力。
A.4 检验规则
A.4.1 出厂检验
A.4.1.1 出厂检验的项目按A.2.3~A.2.7的规定。
A.4.1.2 出厂检验的样本数和判定按GB/T 2828.1中一般检验水平II、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和接收质量限(AQL)0.4的规定。
A.4.1.3 所检项目的结果符合本附录的规定,判批产品合格。若出现不合格时,剔除不合格品后,再进行加严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复检合格,判批产品合格,否则判批产品不合格。
A.4.2 型式检验
A.4.2.1 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产品的设计、结构、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生产工艺、生产条件等发生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c)产品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发生变化;
    d)停产一年及以上恢复生产;
    e)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f)其他通过型式检验才能证明产品质量的情况。
A.4.2.2 型式检验的项目按A.2和A.5的规定,仅用作密封的阀门,其检验内容应根据结构形式相应简化。
A.4.2.3 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1个样本,分成7组,每组3只。按表A.5规定的试验程序进行型式检验。
A.5 标志
    阀门上应有阀门生产商的名称(或代号)、最低使用温度(-20℃可以省略)、最大工作压力的永久性标记。
A.6 包装、运输、贮存
A.6.1 包装
A.6.1.1 阀门的包装应符合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A.6.1.2 包装箱外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制造日期、制造厂名、厂址、联系方式、放置方向、堆放件数限制、储存防护条件等。
A.6.1.3 包装箱内应有合格证书等相关文件。
A.6.2 运输
    阀门在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晒、减震,搬运时应防止撞击。
A.6.3 贮存
    阀门应放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室内,不应与腐蚀性物品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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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车式灭火器 GB810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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