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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火灾报警功能试验(仅适于具有此项功能的试样)


6.4.1 将试样与火灾探测器组连接,并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6.4.2 使一只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观察并记录下述信息:
    a)测量从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至试样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时间间隔,试样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情况、计时、打印情况及试样动作情况;
    b)试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火灾报警时间的情况;
    c)试样向消防联动控制器上传火灾报警信息的情况;
    d)非疏散通道型或疏散通道型试样控制卷门机动作情况。
6.4.3 手动消除试样报警声信号,消音后,再使另一只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记录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情况和卷门机动作情况。
6.4.4 分别按不同的顺序设置火灾报警信号,检查试样的状态和信息显示情况。
6.4.5 手动复位试样,观察并记录试样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的情况与时间。
6.4.6 非疏散通道型试样接收到火灾探测器组的火灾报警信号后,观察试样控制卷门机的动作情况。
6.4.7 疏散通道型试样分别接收到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后和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后,观察试样控制卷门机的动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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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卷帘 第3部分:防火卷帘控制器 GB14102.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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