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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电源功能试验


6.7.1 使试样由主电源转换到备用电源,再由备用电源转换到主电源,观察并记录主、备用电源转换情况和工作状态指示情况。
6.7.2 调节试验装置,将试样主电源的输入电压分别调至额定电压的85%和110%,观察并记录试样工作情况。
6.7.3 将试样与容量为其额定功率的负载相连接,模拟开启、关闭防火卷帘各5次,每次1min,观察并记录试样的运行情况。
6.7.4 将试样与容量为其额定电流值的150%的负载相连接,启动负载并使其正常运行,观察并记录试样的运行情况及执行保护动作的时间。
6.7.5 将试样的备用电源放电至终止电压,再对其进行24h充电;以备用电源供电,使试样在监视状态下工作2h;然后用备用电源使卷门机制动机构按“开启(1min)-关闭(5s)”的固定程序连续工作3次,观察并记录试样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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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卷帘 第3部分:防火卷帘控制器 GB14102.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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