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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避难场所功能区标志


    避难场所功能区标志由图形符号、功能区名称及衬底色构成,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中标志使用的图形符号除第5章规定的外,均标注了图形符号的来源)。
表5 避难场所功能区标志

表5 避难场所功能区标志(续)

表5 避难场所功能区标志(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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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避难场所 标志 GB/T4401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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