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固定式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
Fixed compressed air foam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GB/T 44186-202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07-24 发布
2025-02-01 实施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修改采用ISO 7076-5:2014《消防 泡沫灭火系统 第5部分:固定式压缩空气泡沫设备》。
本文件与ISO7076-5:2014相比做了下述结构调整:
——3.3~3.17对应ISO 7076-5:2014中的3.5~3.19;
——附录B对应ISO7076-5:2014中的附录A;
——附录D对应ISO 7076-5:2014中的附录B。
本文件与ISO 7076-5:2014相比,存在较多技术差异,在所涉及的条款的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用垂直单
线(|)进行了标示。这些技术差异及其原因一览表见附录A。
本文件做了下列编辑性改动:
——为与现有标准协调,将标准名称改为《固定式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
——将ISO7076-5:2014中3.2注的“气液体积比表示为1份泡沫混合溶液与x份空气的比值(1:x)”更正为“气液体积比表示为x份标准状态下空气与1份泡沫混合液的比值(x:1)”;
——增加了附录A(资料性)“本文件与ISO7076-5:2014技术差异及其原因一览表”。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国家消防救援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萃联(中国)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天津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涛、陈旸、胡成、罗宗军、杨震铭、张佳庆、李毅、舒畅、张和平、包志明、王德凤、洪清泉、靖立帅、刘连喜、薛岗、程旭东、王璐、陈茂曦、过羿、张鹏、田立伟、程登峰、何灵欣、魏纪东。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