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卫生要求
4.3.1 空调通风系统在运行期间,应合理控制新风量,空调房间内CO2浓度应小于0.1%。
4.3.2 空调通风系统新风口的周边环境应保持清洁,应远离建筑物排风口和开放式冷却塔,不得从机房、建筑物楼道以及吊顶内吸入新风,新风口应设置隔离网。
4.3.3 新风量宜按照设计要求均衡地送到各个房间。
4.3.4 空调冷水和冷却水的水质应由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检测和分析。
4.3.5 空调房间的室内空气质量应定期检查,不满足卫生要求时,空调通风系统应采取相应措施。
4.3.6 空调通风系统初次运行和停止运行较长时间后再次运行之前,应对其空气处理设备的空气过滤器、表面式冷却器、加热器、加湿器、冷凝水盘等部位进行全面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清洗或更换。
4.3.7 空气过滤器应定期检查,必要时应清洗或更换。
4.3.8 空调通风系统的设备冷凝水管道,应设置水封。
4.3.9 空调房间内的送、回、排风口应经常擦洗,应保持清洁,表面不得有积尘与霉斑。
4.3.10 空气处理设备的凝结水集水部位不应存在积水、漏水、腐蚀和有害菌群孳生现象。
4.3.11 空调通风系统的设备机房内应保持干燥清洁,不得放置杂物。
4.3.12 冷却塔应保持清洁,应定期检测和清洗,且应做好过滤、缓蚀、阻垢、杀菌和灭藻等水处理工作。
4.3.13 空调通风系统中的风管和空气处理设备,应定期检查、清洗和验收,去除积尘、污物、铁锈和菌斑等,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风管检查周期每2年不少于1次,空气处理设备检查周期每年不应少于1次;
2 对下列情况应进行清洗:
1)通风系统存在污染;
2)系统性能下降;
3)对室内空气质量有特殊要求。
3 清洗效果应进行现场检验,并应达到下列要求:
1)目测法:当内表面没有明显碎片和非黏合物质时,可认为达到了视觉清洁;
2)称质量法:通过专用器材进行擦拭取样和测量,残留尘粒量应少于1.0g/m2。
4.3.14 当空调通风系统中有微生物污染时,宜在空调通风系统停止运行的状态下进行消毒,并应采用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消毒药剂和器械,消毒的实施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护人员财产不受伤害。
4.3.15 卫生间、厨房等处产生的异味,应避免通过空调通风系统进入其他空调房间。
4.3.16 综合性医院门诊区和病区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中的要求。
4.3.1 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与《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新风量设计值应满足表1要求。
表1 公共建筑主要空间的设计新风量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新风量的大小与能耗和运行费用密切相关,如果一直按照设计的较大新风量供应新风,将浪费较多的新风处理用冷、热量,应合理减少新风量。例如,对于影院、体育馆、大型会议室等人员密度变化较大、停留时间不久(小于3h)的场合,参照美国采暖制冷空调工程师学会ASHRAE标准,新风量可以适当减少,宜采用新风需求控制的方法,根据室内CO2浓度检测值增加和减少新风量,使CO2浓度维持在卫生要求限制内。
CO2不是污染物,还可以作为室内空气品质的一个重要指标值,控制CO2浓度既能够满足人员卫生要求,也更具备可操作性和节能特性,因此,本条文采用规定控制CO2浓度的方法。
4.3.2 一般情况下,设计中已经考虑到了新风吸入处的环境清洁,但是实际情况中,如装修变更等原因致使室内外环境发生了调整和变化,会破坏清洁环境,因此,本条文强调保持环境清洁,保证新风不被污染。
4.3.3 新风量的分配,在设计中是予以考虑的,但是在风平衡的调试过程中不一定予以实现,在此后的运行中,特别是改造或调整之后,风量分配的平衡也可能被打破了,因此,本条文目的在于强调风平衡的实现和保持。
4.3.4 机械压缩式水冷冷水机组的冷却水和补充水的水质,应符合《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的要求。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和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的冷却水和补充水水质,应符合《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JB/T 7247的要求。空调通风系统的冷却水、冷凝水等应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应满足表2的要求。
表2 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卫生要求
4.3.5 室内污染物的相关要求见表3,数据源自《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18883。
表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4.3.8 本条规定目的在于防止冷凝水管道漏风或负压段冷凝水排不出去,防止污染物通过冷凝水管进行传播。
4.3.12 做好冷却水系统的水处理,对于保证冷却水系统,尤其是冷凝器的传热,提高传热效率有重要意义。
4.3.13 本条规定引用《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 19210-2003的有关内容,具体实施清洗工作过程应遵照《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执行。
4.3.14 首先,应该确认有必要消毒时再进行消毒工作,不应该盲目频繁消毒;其次,不应采用强腐蚀性或易染色的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如过氧乙酸等;在消毒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措施,保证建筑中的工作人员和消毒人员的人身卫生安全。
4.3.15 厨卫串味现象在公共建筑中比较普遍,可通过有组织通风的方法予以消除。